处女不主动配合强奸,致公务员生殖器官折断被判三年

2011-09-06 20:57 12楼
说明这人有后台啊。
2011-09-06 21:23 13楼
这个是真新闻还是假新闻,感觉这个判决也太离谱了
2011-09-06 21:34 14楼
这个好像不太真实
2011-09-07 07:33 15楼
这是假的吧?是谁在造谣?
2011-09-07 08:35 16楼
死了活该,不死的话,我也要砍了这个恶魔。
2011-09-07 12:55 17楼
洛阳法院检察院声明“不配合强奸致死案”纯属杜撰

2010年04月01日10:50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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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法院和检察院也被假新闻缠上了身!”

“这对司法机关影响可不好!”

……

3月30日,记者在河南省洛阳市采访时,听到不少市民发出这样的感慨。

这样的舆论,与近日网站上流传的一则新闻有关。

这则新闻说:美女不配合强奸致强奸者生殖器折断,从而获刑并赔偿经济损失。作出如此判决的法院是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

3月30日,作为“事件”的当事人,洛龙区人民法院和洛龙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澄清:“两院”从未受理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的案情和细节,是对“两院”名誉的恶意诋毁和诽谤。

“这起案件经过核实根本不存在。洛龙区人民检察院、洛龙区人民法院从未受理过此案,纯属别有用心的人凭空捏造杜撰,对我们的名誉进行恶意诋毁和诽谤。”洛龙区人民法院的一位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他们正忙于在网上论坛跟帖澄清事实。但是,因为绝大多数论坛需要注册才能发帖,因此这项工作进行得十分缓慢。

据了解,洛龙区“两院”已向公安部门报案,要求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热传:“请配合强奸”迅速蹿红

3月27日,一则《女子不配合强奸被判刑施暴者生殖器折断》的新闻在论坛、博客、微博等网上社区疯传,不少网民跟帖评论。

“事实上,仅从新闻学常识及报道内容简单分析,就可以明确这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假新闻。”洛龙区人民法院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这则帖子以新闻体裁出现,标题不一:《美女不配合强奸致强奸者生殖器折断而获刑三年》、《河南洛阳被强奸者被判3年刑,并赔偿强奸犯家属8.8万元》,文章开头则是“3月26日电”。
2011-09-07 13:04 18楼
还有这事,晕倒伤风败俗
2011-09-07 20:49 19楼
向中医 说:
洛阳法院检察院声明“不配合强奸致死案”纯属杜撰

2010年04月01日10:50 来源:《法制日报》

真的是假的,那最好。
其实从这个新闻被快速转播来看,说明了现在很多部门的公信力丧失。
2011-09-16 16:07 20楼
像这样的死100个都不为过,伤天害理,早死早下18层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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