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位爱美而中毒致尿毒症的--哎!! 减肥药之害。

2013-03-17 23:31 楼主
记得开博后曾经写过一篇滥用减肥药致慢性肾衰的文章,最近病房里又收治了一位年轻的美女少妇,面色灰暗,呕吐不止,曾就诊多个科室,最后确诊是尿毒症--

床位医生汇报病史时觉得此患者非常蹊跷,没有慢性肾病史,生育经历平稳,入院时有严重的贫血,尿蛋白也轻微,肾脏B超,没有严重萎缩的改变,我接触病人后,又详细询问了近几年的夜尿情况,最后终于水落石出该患者生育孩子后,因自觉体型有改变,购买了市面上畅销的某某大牌的减肥药,一吃就是半年 ,自此之后,体重是减下来了,殊不知,药物的毒性作用慢慢蚕食着她年轻的肾脏,出现夜尿增多到3.4次,体力不支,直到呕吐不止,才来就医,目前只能靠维持性性血液透析维持生命,父母正在准备献肾一事,天下父母再平凡,也是最伟大的,去年我们医院做了很多亲体换肾病例,基本都是父母亲,还有夫妻之间,令人感动,弟兄姊妹常常临阵脱逃的。减肥的代价实在是太大了。曾与药剂科主任沟通过,能否作为临床药物不良反应病例上报,答复是:保健品不属于药物,监管的盲区,在此呼吁,看了博文的朋友告知你的亲朋好友,千万不要滥用减肥药,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千万不能滥用道听途说的单方,秘方,伤害的是你自己,有些伤害是慢性的,潜伏的,直到危及你的生命。医生也只能这样了!有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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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11:07 2楼
谢谢老师分享及提醒。
2013-03-18 18:39 3楼
真是憾事
2013-03-18 20:35 4楼
自作孽,不可活。天作孽,犹可活。自寻死路。
2013-03-19 08:59 5楼
瑞祥泰中西药店 说:
自作孽,不可活。天作孽,犹可活。自寻死路。

不能这么说她。她是不知道减肥药之害。老百姓是医盲,国家教育有责任。整个医疗界一塌糊涂,各种药品没有经过科学验证,投放市场,有毒无效的药品害人。卫生部罪责难逃。老百姓养着他们不如养狗。养狗还看家护院尽职尽责。

比如; 减肥药伤害的是整个脏腑,导致糖尿病,尿毒症生成。伟哥抽干所剩不多的元气精气,一样会导致尿毒症,糖尿病。西医感冒输液,引寒入内,加重病情害人。伤害千千万万的人,根本经不起验证。卫生部不管不问,是不是比如狗。
2013-03-19 09:30 6楼
女人爱美减肥,自古有之。否则也不会有“楚王好细腰,宫女多饿死”之说。关键是“特效”,“快速”减肥害人,若有恒心和毅力,坚持控制饮食加强锻炼,也不会有这许多可怕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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