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十三方之“泽泻饮”解读

2019-10-28 12:41 楼主
《黄帝内经》十三方之“泽泻饮”解读

河间市人民医院 金栋(撰辑)

《素问·病能论》云:“有病身热,解惰,汗出如浴,恶风,少气,此为何病?岐伯曰:病名曰酒风。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以泽泻、术各十分,麋衔五分,合以三指撮,为后饭。”

金栋按:这是治疗酒风的泽泻饮。

所谓酒风,即“饮酒中风者也”(王冰注),亦名漏风。如《素问.风论》说“饮酒中风则为漏风”。

酒性本热,过饮而病,故令身热。湿热伤于筋,故解惰。湿热蒸于肤腠,故汗出如浴。汗多则卫虚,故恶风。卫虚则气泄,故少气。因酒得风而病,故曰酒风。——张介宾《类经》

如何治疗?健脾祛湿泄热,方用泽泻饮。

方中泽泻,味甘淡,性微寒,能渗利湿热。白术,味甘苦,气温,能补中,燥湿止汗。麋衔,味苦平,微寒,主治风湿(张介宾语)。

森立之《素问考注》云:“按:酒风证,为湿气在血脉分肉间实热之病,故用此三味末药,以利水去湿,止汗除热。”

方中泽泻、白术各十份,麋衔五份,混合捣(研)为散末,每次“三指撮”,饭前服。

另,对于文中术(白术、苍术)、分(份)、三指撮、后饭(饭前、饭后)等,历代各家说法不一。

1、关于术,当为白术。如张介宾《类经》、高校教参第二版程士德《内经》等。丹波元简《素问识》云:“简按:苏颂云:‘凡古方云术者,乃白术也。’此方,《圣济》名泽泻汤,《三因》名麋衔汤,并用白术。马云:‘术,即苍术。’非也。”

陈无择《三因极一病证方论》云:“麋衔汤:治因醉中风,恶风多汗,少气,口干善渴,近衣则身热如火,临食则汗流如浴,骨节懈惰,不欲自劳,名曰漏风。泽泻、白术各一两,麋衔半两。上为末,每服二钱,酒饮任调下,食前服。”

亦有说是苍术者,如马莳《素问注证发微》、郭霭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等。森立之《素问考注》云:“按:《素问》《伤寒论》皆作‘术’,则为苍术可知耳。只陶云:‘白术可作丸散用。’则与本文散服之义合。然则本文之术宜用白术欤?曰,不然。白术之称,陶氏始言之。古《本草》云味苦温,必是苍术……则此亦宜从古《本草》用苍术而可也。马云‘术即苍术’是也。”

郭霭春《黄帝内经素问校注》云:“术,此指苍术。白术至梁.陶弘景始出。”(金栋按:此说不当。《伤寒论》有苓桂术甘汤,《金匮要略》有麻黄加术汤、防己黄芪汤、白术附子汤、甘草附子汤、越婢加术汤、泽泻汤等,皆为白术,怎么会至粱代才有! 怎么会是“陶氏始言之”! )

2、关于分,通“份”(音奋),通假字。如任应秋《任应秋讲黄帝内经》说:“有的注家把‘五分’‘十分’解释为现在的重量单位,如钱、两、分的概念,这是不合适的。在《内经》那个时候不可能有‘分’这个重量单位,这里的‘分’还是应该理解成‘份’,所谓得‘十分’‘五分’是指比例,即白术、泽泻的分量,要大过‘麋衔’一倍,不管具体用多少,总之都是这个比例。”

而张介宾《类经》云:“十分者,倍之也;五分者,减半也。”

丹波元简《素问识》云:“《圣济》‘十分’作‘二两半’,‘五分’作‘一两一分’。陶氏《序录》云‘古称唯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为一两’,然则四分为一两者,六朝以降之事,而此经云分者,非分两之分,《总录》误尔。《三因》‘十分作一两,五分作半两’,乃与张注符矣。”

3、关于三指撮,吴崑《素问吴注》云:“三指撮者,言如三指宽一撮也。”

张介宾《类经》云:“用三指撮合,以约其数,而为煎剂也。”

丹波元简《素问识》云:“简按:陶《序例》:‘一撮者,四刀圭也。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桐子大也。’此云三指撮者,乃一方寸匕余也。张云:‘合以三指,用三指撮合,以约其数,而为煎剂也。’考经文,此谓散药,张注谬尔。《圣济》云:‘右三味,捣罗为散,每服二钱匕,沸汤调,食后服。’《三因》亦云:‘右为末,每服二钱,酒饮任调下,食前服。’”

4、关于为后饭,即饭前服,如王冰注等。胡天雄《素问补识》云:“王云:‘饭后药先,谓之后饭。’马云:‘王注以为先用药者,不知此证在表,先服药则入里,故后饭者,药在饭后也。’天雄按:酒风之证,汗出恶风,故马云‘此证在表’,但谓证在表,即宜药在饭后,则不可信。桂枝证亦汗出恶风,服药后,尚须啜热粥一升余。热粥亦饭也,桂枝证表证也,此热粥何以啜于服药之后而不啜于服药之前也,《腹中论》治‘血枯’用四乌鲗一藘茹丸,服法中亦有‘为后饭’三字。血枯,里证也,依马说,岂能‘药在饭后也’?王注义胜。”

亦有说是饭后服者,如杨上善《太素》云“先食后服,故曰后饭也”、马莳《素问注证发微》云“后饭者,药在饭后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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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17:19 2楼
麋衔有人用鹿衔草代之(或认为就是鹿衔草),我感觉不如用豨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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