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发现心脏支架存缺陷 起诉厂家索赔348万

2011-04-12 13:02 楼主
■ “心脏支架存缺陷患者获赔13万”追踪

本报讯 (记者陈博)患者段先生在门头沟区医院做了3个心脏支架,术后身体不适。经查发现,植入的支架出现断裂和移位。近日,段先生起诉生产厂家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等3名被告索赔348万元。

之前,段先生以医院使用“黑支架”为由索赔345万余元。门头沟法院一审认定,所植支架存在缺陷,且医院未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判决医院赔偿13万余元(本报1月9日曾报道)。

段先生称,2006年,他因冠心病、急性冠脉综合征等病到医院治疗,门头沟区医院给他做了冠脉血管支架手术,在他体内植入三个心脏支架。2007年,他身体仍然不适,到其他医院检查发现所植支架不光滑,可见毛刺样改变。他认为门头沟医院所植支架来源不明,起诉索赔345万余元。

门头沟法院一审认定医院植入的支架存在缺陷。同时,法院难以确定医院在使用上述医疗器械时尽到了严格审查义务。判决门头沟区医院赔偿段先生各种损失共13万余元。

近日,段先生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门头沟医院、北京世纪坛医院和心脏支架厂家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要求3名被告赔偿348万元。

段先生称,当时给其做手术的是北京世纪坛医院的彭姓医生,因此这次也起诉了世纪坛医院。

昨日,微创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接线人员称,该公司电话都是实名转接,因记者无法提供法务负责人姓名,不能转接。

据了解,目前门头沟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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