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4类疾病患者可在家住院 费用为每天58元

2011-04-12 18:45 楼主
本报讯(杨成军)从4月1日起,沈阳特殊病种患者可以申请办理家庭病床。建立家庭病床的最长时间可达两个月,如果因病情需要延长治疗期限的,还可以重新办理。

据介绍,沈阳地区的癌症晚期、糖尿病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及并发症和慢性肺心病4类患者,如果符合住院条件,本人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确有困难且需系统治疗的,都可以申请办理家庭病床。此外,凡是处于精神分裂衰退期、脑部病变和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且有躯体残疾、重度精神发育迟滞、伴精神症状、躯体疾病所致残疾的病人有精神障碍的和有躯体疾病而无法自理的老年精神疾病患者,都可以申请办理家庭病床。家庭病床统筹基金结算标准为每天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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