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离娄下:不孝有五,不顾父母

2011-04-30 15:31 楼主
【原文】

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①,不顾父母之养,一 不孝也;博养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

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②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③,四 不孝也;好勇斗很④,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注释】



①四支:即四肢。②从:同“纵”。③戮:羞辱。④很:同 “狠”

【译文】



孟子说:“通常认为不孝的情况有五种:四肢懒惰,不管赡养 父母,这是第一种;酗酒聚赌,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二种;贪

吝钱财,只顾老婆孩子,不管赡养父母,这是第三种;放纵#色 享 乐,使父母感到羞辱,这是第四种;逞勇好斗,连累父母,这

是第五种。”

【读解】

这五种不孝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三种不孝又有所不 同,加起来,不就是“不孝有八”了吗?

对于我们今天的人来说,这五种不孝的情况都仍然程度不同 地存在着,但其中最为典型,最切中时弊的恐怕是第三种了:

好财货,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

新闻媒介报道也罢,漫画讽刺也罢,街谈巷议也罢,这一类 事情的确是见得很多了。

养下不养上。下是“小皇帝”,上是“老长工”。

这些人怎么就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老啊,而“小皇 帝”又会有他们自己的“小皇帝”。

自己不就成为“老长工”了吗?

如此恶性循环,岂不悲哉!

可见,提倡孝敬父母,强调赡养父母,人人有责,到今天不 仅没有过时,反而还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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