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

2009-06-12 22:42 楼主
看了选拔管理员的公告,觉得论坛规章制度有些不明之处,特请教大家。
一、规章制度里对论坛刑警的职权没有作出明确的说明,比较模糊。
二、第五条、管理团队管理制度:
管理员的任职:
1.管理员从超级版主中选拔。
2.由现任管理员、分区版主、超级版主推荐,经现任管理团队所有成员同意,不超过一个版主反对,其本人亦愿意担任者,方可任命;
3.超级版主可自我推荐,在不超过3个会员反对或不超过1个版主反对的情况下,经现任管理团队所有成员同意后方可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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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刑警虽然和超级版主权限相同,但规章制度上没有明确指示,是不是需要作出修改呢?
只是有些不明白希望不要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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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12 23:13 2楼
事情是这样的,论坛创建之初是没有巡警这个职位的,那时候规章制度已经建立了。
巡警是后来添加的职位,也是我们管理员疏忽,一直没有对规章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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