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八经第四十八》五

2011-05-26 11:22 楼主
五、类柄
明主,其务在周密。是以喜见则德偿,怒见则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见。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奸无所失。伍、官、连、县而邻,谒过赏,失过诛。上之于下,下之于上,亦然。是故上下贵贱相畏以法,相诲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实,有生之名。为君者有贤知之名,有赏罚之实。名实俱至,故福善必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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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11:22 2楼
(五)类柄
明君最要紧的事情,在于周而无缺、密而不露。因此,如果君主的喜爱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赏,从而窃取恩德;如果君主的愤怒表现出来,臣下就会据以行罚,从而瓜分威势。所以明君的言论深蕴固藏而不表露,紧锁密闭而不外泄。所以用一人察得十人的阴谋活动,是统治下层的途径;用十人察得一人的阴谋活动,是揭露上面的途径。明君上下兼用,所以坏人不会有所遗漏。伍、闾、连、县各层组织的人像邻居一样处于互相监督之中;告发坏人就赏,不告发坏人就罚。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也是这样。所以上面和下面、贵者和贱者,在法制面前都互相畏惧,在公益面前都互相劝勉。人性要求,既有生的实惠,又有生的名声。做君主的,既有贤智的名声,又有赏罚的实权。名和实都得到满足,所以大福大善必得流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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