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八经第四十八》六

2011-05-26 11:24 楼主
六、参言
听不参,则无以责下;言不督乎用,则邪说当上。言之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从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呐者言之疑,辩者言之信。奸之食上也,取资乎众,籍信乎辩,而以类饰其私。人主不餍忿而待合参,其势资下也。有道之主听言,督其用,课其功,功课而赏罚生焉,故无用之辩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职,则放官收。说大而夸则穷端,故奸得而怒。无故而不当为诬,诬而罪臣。言必有报,说必责用也,故朋党之言不上闻。凡听之道,人臣忠论以闻奸,博论以内一,人主不智则奸得资。明主之道,己喜,则求其所纳;己怒,则察其所构;论于已变之后,以得毁誉公私之征。众谏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众之谏也败。君之取也,无副言于上以设将然,今符言于后以知谩诚语。明主之道,臣不得两谏,必任其一语;不得擅行,必合其参,故奸无道进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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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11:25 2楼
(六)参言
君主听话不进行检验,就无法责求臣下;不考察言论是否有用,臣下就会用邪说迎合君主。言语这种东西,重复得多了,容易使人信以为真。对本不真实的东西,听十个人说,自己就会产生疑惑;听一百个人说,自己就会倾向于相信;听一千个人说,自己就会确信不疑了。口才笨拙的人说的话使人心疑,善于辩说的人说的话使人信任。奸臣危害君主,得力于人多;凭借辩说而取得信任,用类似的事例来掩饰奸私。君主不盛怒斥责而等待参验,势必会助长臣下行奸。懂得治国道理的君主在听取臣下的话时,会督察它的作用,考核它的功效。根据功效来确定赏罚,所以无用的辩说不会留于朝廷之内。担任公职办事的人,如果智慧不足以胜任,就罢官。对说话大而不当、浮夸不实的,要追根究底,这样就能察觉坏人并严加斥责。无故而言行不符,就是行骗;臣下行骗,就要治罪。对臣下的言论一定采取对应措施,对臣下的主张一定要求带来效用,所以朋党的观点就不敢对君主陈说。听言的方法,总是要让臣下老实地谈论,君主可以从中了解奸情;总是要让臣下广泛地议论,君主得以采纳一种意见。君主如果不明智,坏人就会钻空子。明君听言的原则是,对于使自己高兴的话,就要求兑现;对于自己恼怒的话,就追究根源;等到情况有了发展变化之后再下结论,以便获取臣下是诽谤还是赞扬、是为公还是为私的真凭实据。采用几种说法进说来玩弄智巧,诱使君主自己从中采取一种意见来逃避罪责;所以让臣子同时进献几种说法是不可行的。君主所取的,是不要让臣下在一种意见之外又附加另一种意见,企图摆出一种“可能”、“或许”的圈套;而应使谏言跟以后的事实相符合,据此准确判明谏言的诚实与欺诈。明君所要采用的方略是,绝对不容许臣下作模棱两可的进说,一定要他们挑出一种;绝不容许他们妄自行动,一定要就其言求其功,这样奸臣的进路就给堵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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