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八经第四十八》八

2011-05-26 11:28 楼主
八、主威
行义示则主威分,慈仁听则法制毁。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势卑下,故下肆很触而荣于轻君之俗,则主威分。民以法难犯上,而上以法挠慈仁,故下明爱施而务赇纹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贰主威,行赇纹以疑法,听之则乱治,不听则谤主,故君轻乎位而法乱乎官,此之谓无常之国。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义成荣,不得以家利为功,功名所生,必出于官法。法之年外,虽有难行,不以显焉,故民无以私名。设法度以齐民,信赏罚以尽民能,明诽誉以劝沮。名号、赏罚、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则尊君,百姓有功则利上,此之谓有道之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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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6 11:28 2楼
(八)主威
君主如果表彰个人品德,就会分散自己威势;如果听信仁慈说教,就会败坏法律制度。臣民因为有法制而畏惧君主,君主却压低自己的权势对待臣下;结果臣下就敢于放肆地触犯法令,把轻视君主的习惯作为荣耀。这样一来,君主的威势就分散了。臣民因为有法制约束而难于违抗君主,君主却听信仁慈说教去扰乱法治的推行,结果臣民就会公开追求施舍,热衷于枉法贿赂的腐败政治。这样一来,法令就被败坏了。尊崇臣下的私行而分散君主的威势,施行贿赂而动摇法制;君主听之任之就要扰乱法,加以制止就要受到诽谤,因而君主地位被人看轻,政府法制被人败坏。这就形成了所谓没有法度的国家。明君的治国原则是,不允许臣下靠个人品行得到荣誉,不允许臣下因私家利益得到功名。功名的取得,必须根据国家的法制。在法制规定之外,即使有着别人难以具备的品行,也不能得到表彰;所以臣民就没有因私利而得到名声的。设立法度来统一民众,用赏罚有信来发挥民众的作用,用明确称誉和贬斥的标准来鼓励好事和禁止坏事。名号、赏罚、法令是三位一体的。所以大臣有所作为的话,就在于尊君;民众有了功劳的话,就在于利君。这就叫做有法度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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