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年支付额提至20万 个人医保家属可使用

2011-07-05 19:25 楼主
本版撰文信息时报记者 陈武东(除署名外)

东莞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实施,东莞市也进一步调整了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从今年7月起,除了调高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参保人本人,也可供参保人家属使用,同时还取消了部分一类特定门诊社区就诊费用限额等。

最高支付限额提高5万

从2011年7月1日起,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对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参保人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5万元/人提高到20万元/人。对此,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表示,该项政策调整后,东莞最高支付限额虽不是全国最高的,但综合报销比率则是全国最高,达70%,远高于周边其它城市,同时东莞医保费率只有2%,更有利于保障参保人的利益。此外,梁冰表示,经过社保部门测算,提高限额后,社保基金每年需支付8000万元~1.4亿元,但不会影响东莞社保基金的运行。

同时记者获悉,7月1日起,东莞的退休人员只要累计实际缴费年限达男性30年、女性25年的,就可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且本人和单位均不必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也可一次性缴足或继续按月延缴。

11类疾病下放社区就诊

按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原有关规定,一类特定门诊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人需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病种限额4000元~6000元/年。

近年来,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功能也日趋完善。从7月1日起,东莞市社保局进一步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1类一类特定门诊疾病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患这11类特定门诊疾病的参保人不再需要办理任何申报手续,并且不再设限额,按社区普通门诊就诊管理办法和标准享受待遇。

个人医保可供家属使用

据介绍,之前东莞市医保个人账户仅适用于参保人本人支付门诊和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使用范围较窄,部分参保人个人帐户结余额度较大。因此,东莞市社保局决定从7月1日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原有的基础上,还可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东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此外,使用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参保人本人,同时扩大到参保人家属。

另据悉,按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人参保缴费满两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许多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都难以完成入户。为解决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障问题,东莞市社保局决定从7月1日起免除新生儿参保储备期,并允许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7个月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对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药费用给予补报销。

退休前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一次性缴清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正式施行。日前,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和东莞市总工会在南城举办了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并就新法亮点向市民进行解读。据悉,目前东莞常住人口约822万人,参保人数高峰期曾达620万人,仍有约200万人口未纳入社保。

据介绍,截至今年5月底,东莞市五大险种参保人数达2425.90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参保达441.95 万人,同比增长15.63%;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均达606.36万人,同比增长6.64%;工伤保险参保达483.17万人,同比增长4.00%;失业保险参保达288.06万人,同比增长8.47%。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局长梁冰表示,接下来东莞将进一步推进社保覆盖面,不管大小工厂,都一定要为员工办理社保,计划今年和明年扩面参保200万,实现社保全覆盖。

据悉,《社会保险法》实施后,东莞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另外,养老医疗保险可“跟人走”,即当参保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

另讯:《社会保险法》施行当天,麻涌社保分局组织宣传分队来到东莞德永佳纺织制衣有限公司,在这里开展一场别开生面的《社会保险法》宣传咨询及宣讲活动。据麻涌社保分局负责人介绍,本次活动主要是为了使用人单位熟悉该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该法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确保《社会保险法》在该镇顺利实施。信息时报记者 陈武东聂奇文 通讯员 许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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