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专访:争议“中医治癌骗局”

2009-11-22 13:39 12楼
记者经过调查,发布他的结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这种权力是有限的,记者无权也不能超越法院的判决权,也无权对公民定罪。否则,就是违法,违宪。
是否构成诽谤也可上法院
2009-11-22 20:39 13楼
说你混来吧,你不认账,看看看看,这就又开始了
你在哪看见记者能给公民判罪了,麻烦你指出一下好吗?
刘太医不是现在还没有判嘛,法院不判,难道也不许记者说说自己的的观点?
照你的逻辑,是不是法院要是判了刘太医,就该顺手判那个宋XX一个包庇罪啊
2009-11-24 18:11 14楼
是不是有罪,还是要等法院来判。
你这么着急说他无罪,是谁给你的权利?
如果你有权利说他无罪,为什么记者没有权利说他有罪?
2009-11-24 19:29 15楼
记者说他有罪是犯法,你说他无罪就不犯法?
记者不能替法院判决一个人是否有罪,你就可以替法院判决说他无罪?
你的逻辑好奇怪呀
2009-11-24 21:52 16楼
说一下我的看法,我看过那个所谓刘太医的书,刘太医和那个台湾的林光常,都是利用一些中医的常识在骗人,书中的很多东西都是经不起推敲的。
2009-11-25 21:10 17楼
我相信很多人看了你的言论,都会认为你是刘太医的粉丝,所以不遗余力在这里摇旗呐喊,宁可犯越位判罚的可笑错误,也不肯承认自己逻辑混乱——说白了,就是没有站在中立位置用同一个尺度评判记者和宋XX双方看法。经方讲师说的很实在,他的观点我很同意,结果就被你扣上大帽子——说什么“打成骗子”、“回到文革”什么的。你让大伙评评理,你这才真正是文革作风,建议你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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