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有关汤液本草的理论分析管理提醒:

2011-11-24 09:10 楼主
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甘草。欲散,急食辛以散之,川芎。以辛补之,细辛。以酸泻之,芍药。虚,以生姜、陈皮之类补之。《经》曰:虚则补其母。水能生木,肾乃肝之母,肾,水也,苦以补肾,熟地黄、黄柏是也。如无他证,钱氏地黄丸主之。实,则白芍药泻之。如无他证,钱氏泻青丸主之。实则泻其子,心乃肝之子,以甘草泻心。

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五味子。欲软,急食咸以软之,芒硝。以咸补之,泽泻。以甘泻之,人参、黄芪、甘草。虚,以炒盐补之。虚则补其母,木能生火,肝乃心之母,肝,木也,以生姜补肝。如无他证,钱氏安神丸主之。实,则甘草泻之。如无他证,钱氏方中重则泻心汤,轻则导赤散。

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白术。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甘草。以甘补之,人参。以苦泻之,黄连。虚,则以甘草、大枣之类补之。如无他证,钱氏益黄散主之。心乃脾之母,以炒盐补心。实,则以枳实泻之。如无他证,以泻黄散泻之。肺乃脾之子,以桑白皮泻肺。

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泻之,诃子皮,一作黄芩。欲收,急食酸以收之,白芍药。以辛泻之,桑白皮。以酸补之,五味子。虚,则五味子补之。如无他证,钱氏阿胶散补之。脾乃肺之母,以甘草补脾。实,则桑白皮泻之。如无他证,以泻白散泻之。肾乃肺之子,以泽泻泻肾。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知母、黄柏。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知母。以苦补之,黄柏。以咸泻之,泽泻。虚,则熟地黄、黄柏补之。肾本无实,不可泻,钱氏只有补肾地黄丸,无泻肾之药。肺乃肾之母,以五味子补肺。
以上五脏补泻,《内经•脏气法时论》中备言之,欲究其精,详看本论。

汤液本草•卷之一•东垣先生药类法象•标本阴阳论

天阳:无,圆,气,上,外,升,生,浮,昼,动,轻,燥,六腑。
地阴:有,方,血,下,内,降,杀,沉,夜,静,重,湿,五脏。

夫治病者,当知标本。以身论之,则外为标、内为本,阳为标、阴为本,故六腑属阳为标,五脏属阴为本,此脏腑之标本也。
又,脏腑在内为本,各脏腑之经络在外为标,此脏腑经络之标本也。更,人身之脏腑阴阳,气血经络,各有标本也。以病论之,先受病为本,后传流病为标。凡治病者,必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若先治其标,后治其本,邪气滋甚,其病益畜。若先治其本,后治其标,虽病有十数证皆去矣。

谓如先生轻病,后滋生重病,亦先治轻病,后治重病,如是则邪气乃伏。盖先治本故也。若有中满,无问标本,先治中满,谓其急也。若中满后有大小便不利,亦无问标本,先利大小便,次治中满,谓尤急也。除大小便不利及中满三者之外,皆治其本,不可不慎也。

从前来者为实邪,从后来者为虚邪,此子能令母实,母能令子虚是也。治法云: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假令肝受心火之邪,是从前来者为实邪,当泻其子,火也。然非真泻其火,十二经中各有金木水火土,当木之分,泻其火也。

故《标本论》云:本而标之,先治其本,后治其标。既肝受火邪,先于肝经五穴中泻荥火,行间穴是也。后治其标者,于心经五穴内泻荥火,少府穴是也。以药论之,入肝经药为之引,用泻心火药为君,是治实邪之病也。假令肝受肾邪,是从后来者,为虚邪,虚则当补其母。故《标本论》云: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既受水邪,当先于肾经涌泉穴,补木,是先治其标。后于肝经曲泉穴中泻水,是后治其本。此先治其标者,推其至理,亦是先治其本也。以药论之,入肾经药为引用,补肝经药为君是也。

汤液本草•卷之一•东垣先生药类法象•五方之正气味

五方之正气味(制方用药附)
东方:甲风、乙木,其气温,其味甘,在人以肝胆应之。
南方:丙热、丁火,其气热,其味辛,在人以心、小肠、三焦、包络应之。
中央:戊湿,其本气平,其兼气温凉寒热,在人以胃应之。
中央:己土,其本味咸,其兼味辛甘酸苦,在人以脾应之。
西方:庚燥、辛金,其气凉,其味酸,在人以肺、大肠应之。
北方:壬寒、癸水,其气寒,其味苦,在人以肾、膀胱应之。
人乃万物中之一也,独阳不生,独阴不长,须禀两仪之气而生化也。圣人垂世立教,不能浑说,必当分析,以至理而言,则阴阳相附不相离,其实一也。呼则因阳出,吸则随阴入。天以阳生阴长,地以阳杀阴藏,此上说止明补泻用药君之一也。

故曰:主病者为君。用药之机会,要明轻清成象,重浊成形。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清中清者,清肺以助其天真;清中浊者,荣华腠理;浊中清者,荣养于神;浊中浊者,坚强骨髓。故《至真要大论》云:五味阴阳之用,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淡味渗泄为阳,咸味涌泄为阴,六者或收或散,或缓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各以所利而行之,调其气使之平也。详见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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