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古人用超常剂量治疗亡阳证的方法?

2011-11-30 11:58 楼主
我们认为,质变总是要从量变开始,因亡阳证预后不良,在辨证准确无误、方药对证的前提下。如果医生认为:不用超常规剂量,无法收到预期效果,则应允许用超常剂量。古今中医文献都有这方面的成功记载。其机理是:药量的增加,在一定限度内,不引起质的变化。但一旦超出这个限度,就会引起质的变化,从而实现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张锡纯说:“所服之药,病当之,非人当之,惟用药不对病则人当之而有害矣。”药本可除病,而往往服之不效,间有激动其病愈加重者,此无他,药不胜病故也,病足以当其药而绰有余力,药何以能除病乎?”肖琢如《遁园医案》:某患者腹中寒凉作疼,脉象沉迟而弦紧,每剂重用乌附子60g,累计连服附子近10kg,其病始愈。刘蔚楚《遇安斋证治丛录》治阳虚汗脱,用术附汤,每剂术用120g,渐加至500g,天雄用60g,渐加至250g。上述两案,亦可作为“用大剂治危重证”法之佐证。其中肖琢如案证未至危,尚用如此大剂,何况亡阳危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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