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汉代医简的针灸学

2012-01-06 09:08 楼主
摘 要 1972年在我国甘肃武威旱滩坡汉墓出土的医药简牍,是研究祖国医学遗产的一批珍贵实物资料。根据考证,系为墓主人长期从事医疗实践的总结性手抄记录,内容相当丰富,包括了临床医学、药物学、针灸学等各学科,基本反映了东汉初期医家们在诊断治疗和处方用药等方面的医疗活动,对研究祖国医学的发展演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仅将其中有关针灸方面的内容整理出来,以考察两千多年前我国的针灸诊疗技术水平。
主题词 武威汉代医简* 针灸学/历史 出土文物 甘肃

在我国甘肃省武威出土的汉代医药简牍,是一批专门记载祖国医药学遗产的实物资料。它的出土是我国医学史上的一件大事,对研究东汉初期祖国医药的发展情况,具有重要的意义。在总计92枚简牍中,保存比较完整的医方有30多个,所列药物近百味。特别是其中数简为针灸学方面的刺疗记录,这在至今所有出土的医简中还是首次发现。总结起来,武威汉代医简在针灸方面内容有如下特点。
1、辩证施针 因证取穴
根据简19~21载:“懑愈出针。寒气在胃莞,腹懑肠□□□□□留针,病者呼四五十乃出针。次刺膝下五寸分间,荣深三分,留针如饮一升米顷,出针,名曰三里。次刺项从上下十一椎,侠椎两刺荣深四分,留针百廿息乃出针,名曰肺输。刺后三日病愈平复。”此段简文记录了因感受寒气之邪,致脘腹胀满疼痛病证的针刺治疗方法,其中“三里”、“肺输”均为腧穴名称,说明汉代不再是单穴应用,已有了明确的针灸处方。两穴配伍精炼,局部取穴与循经远隔取穴相结合,疗效显著且包含了现代针灸治疗选配穴原则。此外,简文中还提到刺三里“荣深三分”、刺肺俞“荣深四分”的问题,“荣”与“营”意义相通,考《灵枢•寿夭刚柔第六》所述:“有刺营者,有刺卫者,有刺寒痹之留经者……刺营者出血,刺卫者出气,刺寒痹者内热。”所谓“营”、“卫”,代表着针刺时进针的深浅程度。就医简所述的针刺深度,用现代的标准衡量,均属浅刺,估计是由于当时的针具制造水平所限。简文“次刺”乃相对于先刺,是指针刺施术有先后之分,据《灵枢•周痹第二十七》“痛从上下者,先刺其下以遏之,后刺其上以脱之;痛从下上者,先刺其上以遏之,后刺其下以脱之。”医简中先刺足三里,次刺背俞穴的刺法,正是体现了《灵枢》的治疗精旨。关于留针时间,简文列举了四五十息、百廿息、如饮一升米顷3种情况,可见当时的留针时间较现代短,且每个穴位的留针时间也不相同。针刺“肺俞”留针百廿息,约相当于六七分钟,针刺“三里”留针“如饮一升米顷”估计需要十五分钟左右。
2、腧穴理论 尚不完善
医简中记载的腧穴共计有(足)三里、肺输、泉水3个,除上已论述之外,还有简27:“□者名曰泉水也,先从□气逆,膝以下寒气脉不通,先……”根据上下文的体例和语气来看,“泉水”当为腧穴名称无疑,但在后世各家针灸专著中,此穴却均无见载,可能是当时个别针灸医家使用的特殊穴位,主要用于治疗下肢寒痹病证。至于“肺输”“三里”两穴,其位置与《针灸甲乙经》所述不同。说明古人与今人在形体上的差异使当时在针刺治疗时所选取腧穴的部位与后世论述不同。《甲乙经》谓“肺俞,在第三椎下两旁各一寸五分”,其位于十一椎下两旁者,当为“脾俞”,按简文所述部位主治病证,也似应为“脾俞”穴,若直认“肺输”穴于“项从上下十一椎侠椎两刺”,可能是以枕骨粗隆凹陷为标志算起,如此十一椎两旁确是“肺俞”穴,也许因当时取穴方法尚不规范而导致。再说(足)三里穴,医简作“膝下五寸”,《甲乙经》为“膝下三寸,胫外廉”,与后世专著所载迥然不同,抑或是医家个人经验不同,或者是由于地域衡量尺度的差异而造成,在针灸学发展尚不完善的年代里,出现一种乃至数种不同见解,是可以理解的。隋代杨上善在《黄帝内经太素•输穴篇》注文中就指出:“故天地造化,数乃无穷,人之输穴之分,何可同哉?……身体之上,移于分寸,左右差异,取病之输,实亦不少。至于《扁鹊灸经》取穴及名字,即大有不同,近代《秦承祖明堂》、《曹子氏灸经》等所承别本,处所及名,亦皆有异,而除疴遣疾,又复不少,正可以智量之,适病为用,不可全言非也。”由此可见,这种状况历史上曾经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3、针刺禁忌 内容繁杂
在保存较完整的几枚简牍上记载的是关于人生各年龄阶段的针灸禁忌,以及针灸治疗时应禁忌的器官部位或预后。简21~简25:“黄帝治病神魂忌:人生一岁毋灸心,十日而死。人生二岁毋灸腹,五日而死。人生三岁毋灸背,廿日死。人生四岁毋灸头,三日而死。人生五岁毋灸足,六日而死。人生六岁毋灸手,二日死。人生七日(应为岁)毋灸胫,卅日而死。人生八岁毋灸肩,九日而死。人(有脱简)者与五岁同。六十至七十者与六岁同。七十至八十者与七岁同。八十至九十者与八岁同。九十至百岁者与九岁同。年已过百岁者不可灸刺,气脉壹绝,灸刺者随针灸死矣。独……”综合该段所述,对照《甲乙经》中有关针灸禁忌理论,内容略显粗糙,但其中精旨,还是一脉相承的。充分证明了针灸理论在东汉初期的 发展状况还不完善。另有木牍90甲、乙:“五辰辛不可始灸刺饮药必死。甲寅乙卯不可灸刺,不出旬死。五辰不可饮药,病者日益加深……无□禁朔晦日甲午皆不可始□□□□□□□□月六日十六日十八日廿二日皆不可矣[可灸]刺见血止已□”。该段记述了针灸饮药应当禁忌的时日,反映了当时社会盛行的时日禁忌学说。据《论衡•讥日篇》所言:“世俗即信岁时,而又信日。举事若有病死灾患,大则谓之犯触岁月,小则谓之不避日禁。岁月之传既用,日禁之书亦行。世俗之人,委心信之;辩论之士,亦不能定。是以世人举事,不考于心而合于日,不参于义而致于时。”可见在东汉时期王充对此就是持批驳倾向的。但时日禁忌之说的后世针灸著述中,还时常见到。其中有些是古人认识到不同时间针刺可以影响针灸对人体的疗效,一般认为这些繁琐的禁忌内容缺乏科学根据,临证施用,未可拘泥。
4、结语
从出土的武威汉代医简全部内容来看,记录针灸的部分是较少的,大约只有九枚简牍涉及,还不到总数的十分之一,为什么针灸内容所占比重这样少?估计是当时已有针灸方面的著作,而这册简牍并非专为针灸而论,所以只抄录了有限的几条。但就从这有限的几枚简牍中,我们已能够看出在东汉初期针灸学发展的片断,根据医简记录,当时在针刺治疗时已能根据病情需要,取用不同腧穴组成针灸处方,按施术先后,刺入不同深度,并采用不同的留针时间,充分体现了针灸辩证施针的治疗原则。其次是针灸运用腧穴较少,医简只记载了足三里、肺俞、泉水三个穴位,且腧穴名称与位置描述同后世专著均有差异,反映了当时针灸学发展正处于个人经验总结时期。此外,医简还论述了有关针灸禁忌与人生年龄各阶段的关系,详细规定了人生从一岁至百岁之中针灸禁忌的部位、器官和预后,以及针药禁忌的时间,内容繁杂,且显机械,其实质是否科学,有待进一步验证。

参考文献
(1)甘肃省博物馆编•武威汉代医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75:5
(2)灵枢经•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18
(3)山东中医学院校释•针灸甲乙经校释•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79:348
(4)汉•王充•论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365
(5)隋•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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