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东晨:基本药物应该由政府埋单 向医院分发

2010-03-09 17:55 楼主
医改的问题本身就是政府投入、政府责任问题,也就是公共财政到底是为谁的问题。我们用于医改的资金,无论是占GDP还是占我们的财政收入的总量,比例是很少的,我算了一笔账,我们现在有8亿农民,新农合人均提高到120元钱的时候,大概还不到1千亿,占我们68500亿收入的0.017,按社会发展的平均占有GDP的总量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我觉得医改的问题不是个难事,而是如何加快推进、如何增加财政投入,让最广大的劳动人民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的问题。

关于基本药物制度,到目前为止,大家看得见的只有一个基本药物目录,但基本药物目录绝对不能代表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之前是千呼万唤出不来,现在可以讲千呼万唤始出来,刚刚走出来。走出来以后基本药物的落实问题还涉及四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医院的用药比例。基本药物到底在三甲医院,二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各自的用药比例应该明确出台文件加以规范。基本药物出来本身是解决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不是高等的、高级的,也可以讲是最基础的东西。最基础的东西应该让最广大的人民,最低廉的享受基本医疗的资源和基本医疗的药品。但是基本药物在三甲医院的用药比例我认为可能占的很小很小,起码不上两位数,这个数小的可怜。我认为这是基本药物目录中存在的基本问题。

第二,谁埋单的问题。到底是患者出钱埋单,到底是政府财政支付,还是和日常的药品经营一样的方式?我觉得应该有明确的出台文件。基本药物应该由政府埋单,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然后向各大医院分发,才能解决基本药物的使用问题和基本医疗的覆盖人群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招标问题自然就解决了,什么原因导致了现在招标中问题?根本的问题是该埋单的没有埋单,不该埋单的人乱买,所以导致了这里面的混乱。

第三,基本药物的价格和定点生产。我的理念是,应该废除招标,政府在定点的时候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如果采取招标的方式应该国家定一个统一标准,而不应该由地方政府来制定招标办法和质量标准,这样很难解决地方保护主义。基本药物就应该有政府统一的质量标准,统一的招标办法,和定点生产的办法,统一出台。

第四,基本药物的配送从目前来讲是很不规范的。有的是厂家配送,有的是经营单位配送,有的地方要求零差率,千奇百怪,从现在来讲总的一个字是“乱”,但是这个问题怎么办,应该明确。如果规定配送单位来配送,零差价,可以,但是配送的费用是概括在产品价格之内的,还是在中标价之外加上配送费用,配送费用到底是生产企业出,还是流通企业出,还是国家列入它的费用支付中,由医疗费用支付配送的费用,应该明确。

目前为止我觉得缺的就是这四个方面的问题,这样看起来基本药物制度不是单纯的招标问题,而是系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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