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调整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

2010-03-13 09:31 楼主
记者3月10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省卫生厅日前完成了全省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的调整工作。本次调整是在2004年全省新农合基本药品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意见,结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有关要求调整的。调整的药品目录分四级,从基层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逐级包含,并将国家药物目录规定的药物根据实际纳入省、州(地、市)、乡、村级医疗机构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

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中,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种类为1195种,州(地、市)级为844种,乡镇卫生院为373种,村卫生室为181种。诊疗项目目录共4245个,分正常报销、部分报销和不予报销3大类。其中,正常报销3376个项目,部分报销462个项目,不予报销407个项目。部分报销比例统一为30%,一次性材料单价300元以下正常报销,300元以上部分报销;床位费30元以下正常报销,30元以上部分报销。(作者李欣何君)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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