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弃婴事件暴露医废管理弊端 医废处理待细则

2010-04-01 12:59 楼主
婴儿遗体是“医疗垃圾”?

济宁河畔婴儿遗体事件责任人受到处理

本报记者 郑燕峰

河畔惊现21具婴儿尸体

3月28日傍晚,山东省济宁市洸氵府河附近,有居民在洸氵府河桥下陆续发现多具婴儿遗体,这一事件引发了当地老百姓的恐慌。

这些被遗弃在河岸或河流中的尸体,“最大的身长有60厘米左右,头发清晰可见,而最小的看上去刚刚有了一个人体基本的轮廓”。

“在部分婴儿腿上贴有一个绿色标签,写有婴儿出生年月、母亲姓名、住院床位等信息,但未标出所属医院,仅有一组6位数编号”。有的装婴儿的袋子上还标有“医疗废物”字样。

3月29日早上7点起,济宁市公安局、卫生局工作人员在现场经过5个小时的反复打捞搜寻,最终确定共有21具婴儿遗体。

3月30日晚9时,济宁市政府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济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宫振华说,经调查认定,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工作人员朱振雨、王治军二人违反医院有关管理规定,私下与病亡患儿家属达成处置遗体的口头协议并收取费用,随后将遗体偷运至洸氵府河附近处置,因未掩埋好造成遗体外露被人发现。

3月31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分管护理工作的副院长徐丽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些婴儿死亡时间是从去年9月至今年2月。其中8个婴儿脚上贴的标牌,应该是腕带。因为这些婴儿多为早产儿或重症病危患儿,为方便治疗,才从手腕移至脚上。“现在看来,没有这些腕带信息,调查难度将会很大。”

3月29日下午6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接到信息后,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医院的各个环节展开调查,根据医院流程,最终怀疑到太平间的工作人员。

她介绍说,婴儿在重症监护室死亡后,护士会电话通知太平间工作人员,护士是不能离开重症监护室的,死婴一般在一个缓冲区交由太平间工作人员领走。而对尸体的处理,一般也是护士和家属口头商定,或带回家,或送太平间由医院处理。如果是由医院处理,家属要到收费处缴纳停尸费和火化费用。

徐丽说,当天晚上10点,医院将这两名工作人员找来调查,但他们开始只是说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工作,调查一直进行到凌晨4点,也没有结果,只好求助警方。3月30日下午,公安部门介入后,他们才承认。

据了解,王治军在医院工作了八九年了,而朱振雨工作年限稍短,也有五六年。两人均为合同工。今年2月,他们对这些死婴进行处理。

事发后,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对朱振雨、王治军予以开除,济宁市任城区公安分局依法对二人实施了治安拘留。至于具体案情,任城区警方今天未向记者有更多介绍。

济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宫振华说,事件的发生暴露了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在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反映了医院个别工作人员公德意识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教训深刻,影响极坏。

济宁市卫生局对此事件的发生以及造成的不良后果有监管不力职责,被责成向社会表示真诚道歉。同时,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兼儿科主任牛峰海对此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院方已责令其停职检查。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对此事件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医院后勤处处长李鲁宁、副处长何昕予以免职。

“后勤处李鲁宁处长当时潸然泪下,表示无话可说。”徐丽副院长说,此事对医院的医护人员来说,一是感到震惊,二是想象不到,此事毕竟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她说,医院也在自省,将进一步完善制度。

济宁市政府责成济宁市卫生主管部门吸取深刻教训,立即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尸体处置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目前,21具婴儿遗体已由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了火化处理。

死婴属于“医疗垃圾”吗?

河畔惊现婴儿尸体后,引发媒体广泛关注。特别是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钟海涛曾对媒体表示:“婴儿遗体,可能是当地医院里引流产或者病亡的死婴,按法律规定,属于医疗垃圾”,“属于医疗垃圾处置不当行为”。

这一说法一时引发网民质疑,认为“医疗垃圾”说法侮辱人格、践踏生命尊严,对生命一点尊重意识都没有。

有网友说:古人云“视死者如视生”,在孔孟之乡居然发生这种有违人伦的事情,真的令人发指。

也有医生发文指出,“当前,在大多数医疗机构,按照相关的卫生管理法规,无人认领的死婴往往会被当做一种特殊的病理性废物,要求定期统一送到火葬场焚烧处理。而病理性废物是被归类于医疗垃圾的一种,对此,医疗机构有严格的处置规范,病理性废物有专门的关于收集、运输、暂时存放和处理的种种规定,绝不能将之同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混合收集处理。这也是一种沿袭了多年的行业管理规则。”

徐丽副院长今天坚决反对死婴是医疗垃圾的说法。她说,“任何一个生命,只要它出生,哪怕是早产,也是生命,应该受到尊重。”

她说,这与一些手术中的病理组织,切片留档后残余物有着本质区别。她说,医院很多医护人员看到有关报道后对医疗垃圾一说也表示不能接受和理解。

她说,医院对医疗废弃物是有着严格的处理规定。济宁市建有专门的医疗垃圾综合处理厂。每天,医院的保洁人员将各科室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在医院指定的区域,下午再由处理厂专人专车运走,一般是焚烧处理。

至于个别死婴装在“医疗废物”袋中,徐丽解释说,在医院太平间一般也会备有这些废物袋,应该是责任人拿来借用的,并非医院所为。

“我们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有相关的作业流程。”徐丽说,按照病亡患儿遗体处理的正常程序,在医院正常死亡的婴儿,医院将开具死亡通知单,并通知家属将婴儿遗体带走,或者医院与家属办理尸体火化委托手续。

“火化委托书”一式两份,由家长签名、医疗机构盖章后,一份交火葬场办理接尸、火化等事宜,另一份留医疗机构备查。

所有经过医院正常程序进入太平间的婴儿尸体,都将登记在册。据悉,此次发现的贴有腕带的8具婴儿遗体并不在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太平间登记册内。

今天,济宁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钟海涛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坦言,此事发生之初,有媒体电话采访他,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他只是推测是医疗废弃物。他也认为,婴儿尸体不应该被认为是“医疗垃圾”,对于此事他也深表震惊。

另悉,今天上午,济宁市环保部门再次到事发的河域进行了水质监测,证实当地水质达标。另外,济宁城区和相关县区的居民生活用水来源于地下水,此事不会污染水质,也不会影响到居民生活用水。

本报济宁3月31日电

我国已投入近70亿建造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济宁事件暴露医废管理弊端

本报记者 刘世昕

在一些专家看来,几天前发生的山东济宁弃婴遗体事件,再次凸显出我国医疗废物的处置需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别是要建立链条式的全过程规范管理。有专家表示,近年来我国已经投入近70亿建设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卫生、环保等部门应该加强监管,让国家投入的巨资发挥应有的效益。

对此次发生在济宁的弃婴遗体事件,接受记者采访的几位专家都认为,主要原因是相关责任人的道德伦理问题,还与通常说的医疗废物的管理问题不同,但相关部门应借此事反思当前医疗废物管理中的不足。

据介绍,通常医院的医疗废物被分为五类,感染性废物,包括被病人污染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病理性废物,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化学性废物,包括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一般情况下,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以及损伤性废物都被送往专门的处置机构进行焚烧等处置。而病理性废物则应该由医院送往火葬场处理,不进入医疗废物处置的体系;药物性废物则由药厂回收。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吴舜泽见证了我国医疗废物处理体系从无到有的过程,他介绍说,2003年“非典”以前,我国只有广州等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城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处置,除此之外的大部分医疗废物都是由医院自行处理。可以说医疗废物的监管与规范化处置都处于空白状态,也就有了废弃的注射器、盐水瓶等医疗废物不断流入市场的事件。

“非典”的疫情敲响了我国医疗废物处理的警钟,全国紧急建设了175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疫情还未结束,北京等地就开始筹建全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体系。

为从长远解决医疗废物的问题,2003年6月,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了医疗废物如何被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这被认为是我国医疗废物处置进入规范化管理的标志性事件。

另一个核心事件是,条例出台后不久,国务院出台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全国计划投资68.9亿元,在300个地级市建设300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吴舜泽曾参与了规划的编制。

多年从事医疗废物处置研究的专家孙阳昭博士介绍说,目前全国已经有200个地级市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有100个城市在建。孙阳昭说,一大批地级市建成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是个不小的进步,但现实的情况是,如何让这些设施发挥最大的效益。

此次济宁弃婴遗体事件最新的进展是,济宁卫生部门通报说,是因为医院方面的管理漏洞导致婴儿遗体流出医院。

吴舜泽介绍说,根据相关法规,医疗废物的管理分为两段,出医院之前归医院负责,医院要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把医疗废物从各个科室收集起来,并进行妥善的贮存,等专业公司来拉走处理;出了医院后,医疗废物就由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在整个过程中,环保部门的职责是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由于出了医院门后的环节大多由专业的处理公司来执行,所以一个绕不开的话题就是,医院需要支付处理费给处理机构。目前费用问题也成了一些医院背不起的负担,这笔费用该由医院拿,还是该患者分摊,还是由政府补贴,吴舜泽说,目前全国各地的做法差异很大。

孙阳昭介绍说,处理机构对医院的收费方式也有几类,有的是按床位数量收,有的是按医疗废物的重量收,但两种收费各有利弊。按床位收,医院有可能把一些生活垃圾也夹带其中,导致处理机构的处理量过大。按总量收,医院有可能不提交所有的医疗废物,导致一些医疗废物会流出。天津的收费方式是床位加重量,每个床位有一个基本量,超过基本量部分的再按重量收费。孙阳昭认为,天津的收费模式或许值得借鉴。根据他的调查,目前全国医疗废物处置收费的水平是,每床每天1.7元至4元之间。

在吴舜泽和孙阳昭看来,如何解决医疗废物处理费的出处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吴舜泽说,几年前,国家发改委等5部委曾经有过相关意见,但至今也没有明确说法。吴舜泽建议,国家应该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出台更加细化的规范。

本报北京3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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