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免征医保和生育保险费 惠及参保市民

2010-04-09 20:01 楼主
为惠及参保市民,5月的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将免征。4月8日,记者从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了解到,免征涉及的人群包括参加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包括沈北、苏家屯、新民、法库、辽中、康平)。

免征月的在职人员个人账户划账比例为45周岁以下0.8%;46周岁以上1.5%,退休人员不受免征影响按正常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免征月的医疗待遇与正常申报月相同。今后凡涉及到2010年5月的单位及个人补缴费用均免收缴。

免征方案:5月份各参保单位应缴金额为零(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均免征)。但核定的应缴大额费用、历史欠费及存在补缴的费用正常缴纳。(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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