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涉县:城镇居民享门诊统筹和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

2010-04-25 19:45 楼主
新华网石家庄4月24日专电(李淑英、张学亮)近日,革命老区河北涉县45岁的城镇参保居民申学梅到中医院门诊看病花了122.39元,享受门诊统筹后,医保为其报销了60元,自己只负担了62.39元。她说:“过去住院才能报销,现在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了,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

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来,涉县城镇参保居民已享受到了住院报销、大额医保、特殊病门诊和意外伤害保险四项待遇。为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从2010年起,涉县又实施参保居民门诊统筹和慢性疾病患者门诊治疗两项优惠措施,减轻日常门诊就医负担。

门诊统筹规定,参保居民持《医疗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年按30元标准缴费的每人限额报销30元,按120元标准缴费的每人限额报销60元,低保、重残人员、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所属类别划分。为满足参保居民就近看病,该县在15家定点医院全部开通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系统,参保居民到定点医院门诊看病,可就地结算报销门诊医疗费用,目前已为103人次报销门诊费用2473.81元。

参保居民患高血压、再生障碍性贫血、冠心病、精神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肝硬化、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病、血友病11种慢性疾病在门诊治疗时,一年只收一次起付线500元,起付线以上费用统筹和个人各负担50%,累计最高不超过该病种的报销限额;对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一种疾病增加支付限额标准提高200元。慢性病患者每年复核一次,符合条件的可连续享受。目前,涉县正在对46名申报慢性病的参保居民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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