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条辨

2012-11-02 20:27 楼主
第三章、《素问·阴阳应象大论篇第五》
11. 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于本。
12. 阳胜则身热,腠理闭,喘粗为之俯仰、汗不出而热,齿干以烦冤、腹满,死。能冬不能夏。
13. 阴胜则身寒,汗出,身常清,数栗而寒,寒则厥,厥则腹满,死。能夏不能冬。
14. 是以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儋之能,从欲快志于虚无之守,故寿命无穷,与天地终,此圣人之治身也。
15. 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
第四章、《素问·阴阳别论篇第七》
16. 所谓阴者,真藏也,见则为败,败必死也。
17. 别于阳者,知病处也;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18.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19. 凡持真脉之藏脉者,肝至悬绝急,十八日死;
20. 心至悬绝,九日死;
21. 肺至悬绝,十二日死;
22. 肾至悬绝,七日死;
23. 脾至悬绝,四日死。
24. 二阳之病发心脾,有不得隐曲,女子不月,其传为风消,其传为息贲者,死。不治。
25. 是故刚与刚,阳气破散,阴气乃消亡。
26. 淖则刚柔不和,经气乃绝。
27. 死阴之属,不过三日而死;
28. 生阳之属,不过四日而死。
29. 所谓生阳死阴者,肝之心谓之:生阳;心之肺谓之:死阴。
30. 肺之肾谓之:重阴,肾之脾的谓之:辟阴,死不治。
31. 阴阳虚,肠辟,死。
32. 三阴俱搏,二十日夜半死。
33. 二阴俱搏,十三日夕时死。
34. 一阴俱搏,十日死。
35. 三阳俱搏且鼓,三日死。
36. 三阴三阳俱搏,心腹满。发尽,不得隐曲,五日死。
37. 二阳俱搏,其病温,死不治。不过十日死。
第五章、《灵兰秘典论篇第八》
38. 凡此十二官者,不得相失也。故主明则下安,以此养生则寿,殁世不殆,以为天下则大昌。
39. 主不明则十二官危,使道闭塞不通,形乃大伤,以此养生则殃,以为天下者,其宗大危,戒之戒之!
第六章、《素问·六节藏象论篇第九》
40. 变至则病,所胜则微,所不胜则甚,因而重感于邪,则死矣。故非其时则微,当其时则甚也。
41. 人迎与寸口俱盛四倍已上为关格,关格之脉羸,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则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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