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类相动

2012-12-21 09:50 楼主
“同类相动”

《庄子》:“同类相从,同声相应,固天之理也。”

《周易》:“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本乎天者亲上,本乎地者亲下,则各从其类也。”

《吕氏春秋》:“类固相召,气同则合,声比则应。”

“故气同则会,声比则应,其验皦然也……美事召美类,恶事召恶类,类之相应而起也。如马鸣则马应之,牛鸣则牛应之。”
天人既是同类,就能相互感应,“天有阴阳,人亦有阴阳。天地之阴气起,而人之阴气应之而起;人之阴气起,而天地之阴气亦宜应之而起,其道一也。”

今平地注水,去燥就濕;均薪施火,去濕就燥;百物去其所與異,而從其所與同.故氣同則會,聲比則應,其驗◎然也.試調琴瑟而錯之,鼓其宮,則他宮應之,鼓其商,而他商應之,五音比而自鳴,非有神,其數然也.美事召美類,惡事召惡類,類之相應而起也,如馬鳴則馬應之,牛鳴則牛應之.帝王之將興也,其美祥亦先見,其將亡也,妖孽亦先見,物故以類相召也,故以龍致雨,以扇逐暑,軍之所處,以棘楚,美惡皆有從來以為命,莫知其處所.天將陰雨,人之病故為之先動,是陰相應而起也;天將欲陰雨,又使人欲睡臥者,陰氣也;有憂,亦使人臥者,是陰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臥者,是陽相索也;水得夜,益長數分,東風而酒湛溢;病者至夜,而疾益甚;雞至幾明,皆鳴而相薄,其氣益精;故陽益陽,而陰益陰,陰陽之氣因可以類相益損也.天有陰陽,人亦有陰陽,天地之陰氣起,而人之陰氣應之而起,人之陰氣起,天地之陰氣亦宜應之而起,其道一也.明於此者,欲致雨,則動陰以起陰,欲止雨,則動陽以起陽,故致雨,非神也,而疑於神者,其理微妙也.非獨陰陽之氣可以類進退也,雖不祥禍福所從生,亦由是也,無非已先起之,而物以類應之而動者也,故聰明聖神,內視反聽,言為明聖內視反聽,故獨明聖者知其本心皆在此耳.故琴瑟報,彈其宮,他宮自鳴而應之,此物之以類動者也,其動以聲而無形,人不見其動之形,則謂之自鳴也,又相動無形,則謂之自然,其實非自然也,有使之然者矣,物固有實使之,其使之無形,尚書傳言:「周將興之時,有大赤鳥銜谷之種,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見此以勸之也.」恐恃之.

同类的事物之间有着相互感应的关系,如声音的共鸣、天气对疾病的影响等等,都属于“物之以类动者”,他把这类现象称为“同类相动”。


运用“同类相动”的原理来说明天人之间的相互感应。人既然与天同类,那么人的命运自然就与天连在了一起,“天地之符,阴阳之副,常设于身。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命与之相连也”。那么天与人是怎样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呢?他说:“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惊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这里所谓“道”就是指仁义道德和礼乐教化。他认为天是一个冥冥之中有意志的监督者和主宰者,它任德而不任刑,好生而恶杀。人,特别是人间的统治者如果不行仁义,施行“虐政”,那就违反了天意,于是招致自然灾害,而灾害的出现就意味着天对人发出了“谴告”;如果人受到谴告仍不悔改,那么天就用怪异现象对人进行威吓;如果人受到威吓之后还是不能改正,那么人就会遭受“伤败”、“殃咎”,作为统治者来说,也就是要遭到国家灭亡、政权垮台的下场。反之,如果统治者施行德政,那就是顺从天意;顺从天意就可以得到天的奖励,于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这就是所谓“天人感应”。

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目的论学说里既有丰富的系统思维,也有荒唐的类比。他把天加以神化,一方面是要通过天来提高人间统治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是要借助天来威慑和约束人间的统治者。但是在封建社会中,他前一方面的意图被封建统治者有效地利用而成为现实,后一方面的愿望则根本不可能实现,只能是一厢情愿的空想。

董仲舒根据天人感应目的论对《春秋》里记载的自然灾害和天象变化进行歪曲神秘的解释,又把儒家学说同阴阳家的学说结合起来,为两汉时期流行的谶纬迷信思想提供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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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21 09:52 2楼
以类相动 比类成行.比类以成其行


同类相动、异类相感、相反相成、相生相克

同声相应,同气相求,同明相照,同类相招

《乐记•乐化》篇有言:“故乐者,审一以定和,比物以饰节,节奏合以成文。”其所谓“一”,乃“万物一行”之“一”;其所谓“和”,乃“和,行也”之“和”;其所谓“比物”,乃“观物取类”,“以类相动”之“物”;其所谓“节”,乃“天地行运”之“节”。

《史记•乐书》有言:所谓乐者“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中国古代音乐,乃是以乐象表征天地万物之“节”,比拟世间事行之序,从而就“中节”的意义而言,“以类相动”(《乐记•乐象》),和合天下;从而“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乐记•乐言》),“比类以成其行”(《乐记•乐象》)。

中国古典音乐哲学之深蕴“以类相动”、“比类以成其行”之“大乐与天地同和”的命题,乃是类比推理的结论。所谓类比推理,是一种直观的分析。它介于现代科学所谓的现象描述和本质分析之间,是一种前科学或者潜科学的思维方式。

概括言之,中国古典哲学之“类比推理”,以“智者察同”为其思想动机,以“观物取类”为其具体方法,以“达而类私”为其最后指归。中国古典哲学的最后指归,乃是贯通“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的“形”,亦即“法式”。“大乐” 正是以“形”之层面的“法式”性质的“乐式”而“中”“天地之节”。

中国古典艺术,特别是中国古典音乐艺术,正是 “观物取类”、“以类相动”,以“行”为“和”之指归的“中天地之节”的“行象”艺术。

《老子》有言:“智者察同,愚者察异。”《墨经•大取》亦有言:“有其异也,为其同也;有其同也,为其异也。”与此类同,黑格尔也说:“我们所要求的,是要能看出异中之同和同中之异”(《小逻辑》)。

但在现实世界之中,“异”并不难察见,而“同”却隐匿在复杂的不同现象之中。因此,许多智者,便从各自不同的角度,抽象出了“同”的各种范畴。中国古典哲学中的“法”,便是其中之一。

阴阳底感应有同类相引,异类相会底现象。《吕氏春秋•审分览•君守》说“以阳召阳,以阴召阴”,《览冥训》说“阴阳同气相动”,是相引底现象。

人类,只能觉到人类的美,而不能感到物类的美,这就叫做“同类相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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