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比类问题
2013-04-29 18:18 楼主
👤文日光
五脏肺属金,五味辛味属金。肺主宣肃,辛味发散,但金从何处看会有宣发或发散的特点,要说肃降或收敛倒不难理解。怎么解释?
点赞
收藏
[阅读:]
[回帖]
[编辑]
[删除]
[举报]
2013-04-30 10:55 9楼
楼主有这样的问题,真是极好!不知是否问过那些“专家教授”?一般来说,从那些人嘴里说出来的才是“正解”,我们论坛上的回答只代表“民科”,考试的时候作不得准的,说不定还得“判错”。
楼主的问题牵涉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是“中医脏腑功能半重合现象”。比如说,肺“通调水道”,而“肾主水”,“主水”难道不包含“通调水道”吗?又比如“肝藏血”而“心主血”,“主血”难道不包含“藏血”吗?五脏五行相生相克,诸如此类“功能半重合”现象比比皆是,“我中有你,你中有他”,所以不要把西方的物质概念强加在中医脏腑上。
从而,中医认为肺本无阳,以心阳为肺阳,先有心火发散,肺才能够借以“宣发”。
第二方面,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现象。西方俗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同时存在”。
从而,肺“金”的正常特性是“肃降收敛”,“宣发”是其逆运动。就好比肝“木”的正常特性是“升发”,“疏泄”是其逆运动一样。
《内经》认为,“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意即是说,“肺金”是在心火的环境中进行肃降的,“肝木”是在肾水的环境中升发的。肺金只要不是肃降太过,自有宣发;肝木只要不是长发太过,自有疏泄。这也就是为何肺属金、肝属木,却都有其逆运动的原因。
再打个比方,“反贪局”的职能当然是反贪,但它又是在“贪官”的环境中工作的,如果完全执法,固然吏治清廉;但如果睁眼闭眼,则贪腐猖厥。呵呵!类似这种“逆运动”,不是寻常的科学逻辑可以推导的,当属于“辩证逻辑”。
楼主的问题牵涉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是“中医脏腑功能半重合现象”。比如说,肺“通调水道”,而“肾主水”,“主水”难道不包含“通调水道”吗?又比如“肝藏血”而“心主血”,“主血”难道不包含“藏血”吗?五脏五行相生相克,诸如此类“功能半重合”现象比比皆是,“我中有你,你中有他”,所以不要把西方的物质概念强加在中医脏腑上。
从而,中医认为肺本无阳,以心阳为肺阳,先有心火发散,肺才能够借以“宣发”。
第二方面,是“阴中有阳,阳中有阴”现象。西方俗称“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同时存在”。
从而,肺“金”的正常特性是“肃降收敛”,“宣发”是其逆运动。就好比肝“木”的正常特性是“升发”,“疏泄”是其逆运动一样。
《内经》认为,“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意即是说,“肺金”是在心火的环境中进行肃降的,“肝木”是在肾水的环境中升发的。肺金只要不是肃降太过,自有宣发;肝木只要不是长发太过,自有疏泄。这也就是为何肺属金、肝属木,却都有其逆运动的原因。
再打个比方,“反贪局”的职能当然是反贪,但它又是在“贪官”的环境中工作的,如果完全执法,固然吏治清廉;但如果睁眼闭眼,则贪腐猖厥。呵呵!类似这种“逆运动”,不是寻常的科学逻辑可以推导的,当属于“辩证逻辑”。
⬅ 能够让你健康长寿的饮食 | 老茶馆 | 临床医学分工过细的弊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