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老茶馆 >
医话杂谈 >
详情
违规吸烟处罚数额开始论证 重罚原则有望确立
2010-05-12 12:45
楼主
👤
花香丁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爱卫会了解到,北京将率先一步,在年内实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全面禁烟。有关人士表示,如果市民在上述场所违规吸烟,重罚原则也有望在新规中确立。 市爱卫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处罚的数额等均在论证中。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在医疗机构、影院、体育场等10类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餐饮、宾馆等5类公共场所可实行部分禁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违规吸烟的个人处10元罚款。后又对规定推出进一步执行标准,要求部分禁烟公共场所的无烟区占地不低于50%。
点赞
收藏
[阅读:
]
[
回帖
] [
编辑
] [
删除
] [
举报
]
⬅ 学者评禁烟:公共场所禁烟无关“人群歧视”
老茶馆
首个献血小屋现身西单 未来5年将建60个献血点 ➡
百草居
药材坊
方剂堂
藏经阁
老茶馆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规定要求在医疗机构、影院、体育场等10类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餐饮、宾馆等5类公共场所可实行部分禁烟。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违规吸烟的个人处10元罚款。后又对规定推出进一步执行标准,要求部分禁烟公共场所的无烟区占地不低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