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2010-05-13 19:23 楼主
本报记者王兴夏 实习生邓亚斌 株洲报道

今后,株洲市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将逐步取消;市民的小病小痛可以很方便地找家庭医生看,或者是在社区里解决,有大病才转往大医院。

株洲是全国16个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之一。昨天,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外宣布,该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启动,改革试点工作明年底可望完成。《株洲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株洲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并上报省政府和国务院得到批准。

整合组建株洲市中心医院

《实施方案》中,株洲市将对市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四医院进行整合,组建株洲市中心医院。该市一医院的妇产科、儿科和市妇幼保健院、市四医院相关科室将组建为市中心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办公地点设在市一医院原址。市妇幼保健院牌子及其公共卫生职能将保留。同时以市三医院为基础,整合市区其他医疗机构精神病科,成立市精神卫生中心。

该市将根据改革的需要和财力情况,逐步增加财政投入。

到市级检验中心检查,结果可望通用

株洲市将依托市中心医院成立市级临床检验中心和消毒供应中心;逐步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探索建立洗涤中心、耗材配送中心。

株洲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市级临床检验中心一旦成立了,今后株洲市的小医院患者所有的检验项目就可以都集中到这个中心来进行检验,各医院都以这个中心的检验结果为参考,开展诊疗活动。消毒供应中心、洗涤中心、耗材配送中心也是一样,小医院没有这么多钱投入,株洲就可以依托大医院或单独建立这些中心,然后全市的小医院都由这个中心配送相关产品,既保证医疗安全,又减少重复投资。

实行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

改革试点期间,株洲市将建立社区首诊机制,引导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病人除急诊、重危病人抢救外,首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对需到上级医院就诊的患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依据病情转到二级或三级医院就诊;二、三级医院的术后康复期病人、慢性病维持治疗期病人,则转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在社区推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为居民及时提供健康咨询、定期检查、门诊治疗、常见疾病诊治、重大疾病转诊等服务。

株洲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推行家庭责任医生制度,短时间暂时还做不到,但这是一个努力的方向,目前因为社区卫生院本身没几个好医生,今后通过加强人才培训,可以逐步实现这个目标。

逐步推行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

《实施方案》称,株洲市将成立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其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市公立医院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公立医院出资人代表,负责组建公立医院理事会。理事会作为公立医院具体运营的决策机构,可依据相关标准考核情况决定院长薪酬。院长薪酬控制在本院职工年平均薪酬的2-4倍以内。

引人关注的是,株洲市将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逐步推行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着力培训职业院长。公立医院还将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把绩效工资与管理职级、岗位等级、专技职务、工作态度等挂钩。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选择1家公立医院进行绩效工资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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