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经八纲方证解析《伤寒论》【6】

2014-01-10 22:00 楼主
【原文】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326)
【注释】
1,气上撞心;此处的心,泛指心胸部位。气上撞心,指病人自觉有气向心胸部冲逆。
2,心中疼热;胃脘部疼痛,伴有灼热感。
3。食则吐蛔;即进食后会吐出蛔虫。
【提要】
论厥阴病上热下寒证的提纲。
【解析】
肝为风木之脏,内寄相火,木能疏土,参与消化。病入厥阴则木火上炎,疏泄失常,因而发生上热下寒的胃肠证候。一方面木火燔炽,津液被耗,肝胃阴伤,所以消渴;肝气横逆,所以气上撞心;肝胃热而阴伤,所以心中疼热,嘈杂易饥。一方面肝木乘脾,脾虚不能运化,所以不能食;如果肠中素有蛔虫,脾虚肠寒则蛔不安而上泛,进食是随食气而吐出。若误用下法,必致中气更伤,下寒更甚,从而发生下利不止的变证。综上,是证上热(肝胃有热)下寒(脾肠虚寒),只是厥阴病中的一种证型,故本条所述仅是厥阴病上热下寒证的主要脉证。
对于厥阴病上热下寒证的治疗,后世医家多以清上温下,土木两调为法,乌梅丸为代表方。
【南陈北刘有关论述】
陈亦人;就具体证情来看,实际是肝邪乘脾犯胃而致的胃热脾寒证。肝为风木之脏,内寄相火,主疏泄,病则木火燔灼,耗伤胃津,所以消渴;肝气横逆,所以气上撞心,心中疼热而似饥;此为上热。同时肝邪乘脾,脾虚失运,所以饥而不欲饮食。因脾虚肠寒,如果素有蛔虫,蛔闻食臭则窜动而上出于口,所以食则吐蛔,此为下寒。把肝胃气逆的上热证,当作阳明实证而误用苦寒攻下之剂,不但上热不能消除,相反会使中气损伤,下寒更加严重,因而发生下利不止的变证。(《伤寒论译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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