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五脏受气于其所生”的道理

2014-03-17 15:12 楼主
请教:“五脏受气于其所生”的道理

《黄帝内经》(玉机真藏论篇第十九)中说:

“五脏受气于其所生,传之于其所胜,气舍于其所生,死于其所不胜。”

“肝受气于心,传之于脾,气舍于肾,至肺而死。心受气于脾,传之于肺,气舍于肝,至肾而死。脾受气于肺,传之于肾,气舍于心,至肝而死。肺受气于肾,传之于肝,气舍于脾,至心而死。肾受气于肝,传之于心,气舍于肺,至脾而死。”

“黄帝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

——————————————————————————————

这里,“五脏受气于其所生”,是指五脏患病的来源,即疾病是来自于己生之脏,如“肝受气于心”,这里是“肝”有病了,木生火,故而病源来自于心。

但,按《内经》中上述传病规律,心脏,并不能向肝传病,它只能传给其所克之肺。因而,若肝是因心而病,这时的心脏,显然,就不应是病态。因为,心若有病了,它的传送对象,不会是肝。

但,心若没有病,它又为何会让肝患病呢?

因而不解:此时的心,是种什么样的状态呢?

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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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15:41 2楼
这裡有一个前题:
玉机真藏,实乃真藏与玉机此两论,合而为一篇;其两者,有关无关?

有关,则脾为孤藏,那它到底參与不參与,那个什麽【所胜、所不胜】?
无关,则五脏一体,那它每一脏与其馀四脏的关系是什麽?
就是教科书所讲的【生剋乘侮】吗?

而【生剋乘侮】所讲的,其实只有两种关系:
1,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剋我者我母之母,我剋者我子之子。
2,乘者,倍剋之;侮者,反剋也。

而第二种关系,即乘侮两者,其实根本无义!
盖何谓盛虚?何谓多寡?
此皆相对而言,即说了等於没说或【我说了算】,此【五行论说】之大忌也。

且第一种关系,生我与我生,易理解,但剋我与我剋,则很难理解;
其最难理解者,就是【死於其所不勝】。
这会否太夸张了?

。。心。。。
。。。。脾。
肝。。。。。
。。。。肺。

。。肾。。。

但《真藏论》不说【生剋乘侮】这些虚的,而只说实实在在的气,这靠谱得多了。
但它到底说了些什麽呢?

(五)臟:受氣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
原始文本若是这样,先生您会如何去理解?
2022-04-25 22:22 3楼
肝受气于心,传之于脾,气舍于肾,至肺而死——直接理解为肝传脾传肾传心传肺(一直克下去,不可能再传到肝),故到肺死。
木生火,心的正常运转需要肝的支持,就像小孩太闹,母亲就会消耗太多精力。克的意思是承接,比如火克金,肺承接心的多余功能,当心消耗过大时,会督促肝赶工加点。此时肺无需承接心的功能富足,反倒是肝额外还要承担肺的功能富足。于是心功能不足就导致肝的压力太大,而肝克脾,故脾需要承接肝的一部分功能溢出……于是由此循环下去,直到肺,肺现在受到了一点压力,但这个压力无法分担到肝,因为它重任在身已经无法再继续承接肺的负担,最后一根稻草压垮了肝,五脏链崩溃。除非人工脏器进入,尚可延缓一段时日。

所以这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人会猝死?或者长跑后猝死?大概是肝脏负担太重。
2022-04-28 18:44 4楼
我生,我胜,生我,我所不胜。
就是这四种关系。
疾病相传基本都是传其所胜。
2022-04-28 18:52 5楼
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为微邪,自病者为正邪。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中风得之为虚邪,伤暑得之为正邪,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伤寒得之为微邪,中湿得之为贼邪。
2022-04-29 17:05 6楼
第十三刀 说:
我生,我胜,生我,我所不胜。
就是这四种关系。
疾病相传基本都是传其所胜。
不是抬杠,纯属探讨研究!

五运的这条规矩,来於何处?
根本是否可从?

若套用於四时如何?
若套用於六气又如何?
若三者出现冲突的话,怎去解决仲裁?
2022-04-30 12:32 7楼
第十三刀 说:
后来者为虚邪,从前来者为实邪,从所不胜来者为贼邪,从所胜来者为微邪,自病者为正邪。何以言之?假令心病,中风得之为虚邪,伤暑得之为正邪,饮食劳倦得之为实邪,伤寒得之为微邪,中湿得之为贼邪。
子盗母气,母令子实。由此可见,这里的虚、实应该不是针对本脏的虚实言,而是邪的来源的虚实。
2022-05-01 13:34 8楼
kastin 说:
子盗母气,母令子实。由此可见,这里的虚、实应该不是针对本脏的虚实言,而是邪的来源的虚实。
还有一种说法,内经,外邪致病为虚邪,内生为正邪。虛邪致病发病症状明显,正邪则无声无息,但正邪能从面色上察觉。
2022-05-01 21:25 9楼
tungchan 说:
不是抬杠,纯属探讨研究!

五运的这条规矩,来於何处?
根本是否可从?

若套用於四时如何?
若套用於六气又如何?
若三者出现冲突的话,怎去解决仲裁?
结构决定功能!
2022-05-02 05:43 10楼
第十三刀 说:
结构决定功能!
赞同。

【(五)臟、(受)[授]气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

唯此句已經脫離了臟器的【功能】而言,且只從整体【結构】而论。
固之然,主流的解释,此句說的,乃是五行生剋之理,但万一它不是呢?

若此句乃始於【四时中医学】的年代,那麽它会是什麽的样子呢?

。。心。。。
肝。。。。。
。。。。肺。
。。肾。。。

仍然以肝为例,若其气順行於其所生者、心也,是之谓;再順行於其所勝者、肺也,是之谓
若其气逆运於其所生者、腎也,是之谓;再逆运於其所不勝者、亦肺也,是之谓

这可就有趣了:
肝、授氣於心,傳之於肺[而活];氣舍於腎,至肺而死。
心、授氣於肺,傳之於肾[而活];氣舍於肝,至腎而死。
肺、授氣於腎,傳之於肝[而活];氣舍於心,至肝而死。
腎、授氣於肝,傳之於心[而活];氣舍於肺,至心而死。
此皆逆死[從活]也。
一日一夜(五)[四]分之,此所以占死[活](生)之早暮也。

是故、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行所勝曰從、從則活。

~~~~~
这麽一来,所不勝与所勝,竟然是同一个脏器,而两个脏器既相生复相剋,这……
事实上并非说脏之生剋,它只是言【气有順逆,逆死顺活】而已。
而且、其後若一旦加入【脾臟】的話,此理論立刻失效。
即在四時中医学的年代,行之有效的理论与治则,
在升级进阶为五运中医学的年代之时,其治则与理论,竟然双双失效了,这……
2022-05-02 12:52 11楼
tungchan 说:
赞同。

【(五)臟、(受)[授]气於其所生,傳之於其所勝;氣、舍於其所生,死於其所不勝。】

唯此句已經脫離了臟器的【功能】而言,且只從整体【結构】而论。
固之然,主流的解释,此句說的,乃是五行生剋之理,但万一它不是呢?

若此句乃始於【四时中医学】的年代,那麽它会是什麽的样子呢?

。。心。。。
肝。。。。。
。。。。肺。
。。肾。。。

仍然以肝为例,若其气順行於其所生者、心也,是之谓;再順行於其所勝者、肺也,是之谓
若其气逆运於其所生者、腎也,是之谓;再逆运於其所不勝者、亦肺也,是之谓

这可就有趣了:
肝、授氣於心,傳之於肺[而活];氣舍於腎,至肺而死。
心、授氣於肺,傳之於肾[而活];氣舍於肝,至腎而死。
肺、授氣於腎,傳之於肝[而活];氣舍於心,至肝而死。
腎、授氣於肝,傳之於心[而活];氣舍於肺,至心而死。
此皆逆死[從活]也。
一日一夜(五)[四]分之,此所以占死[活](生)之早暮也。

是故、行所不勝曰逆、逆則死;行所勝曰從、從則活。

~~~~~
这麽一来,所不勝与所勝,竟然是同一个脏器,而两个脏器既相生复相剋,这……
事实上并非说脏之生剋,它只是言【气有順逆,逆死顺活】而已。
而且、其後若一旦加入【脾臟】的話,此理論立刻失效。
即在四時中医学的年代,行之有效的理论与治则,
在升级进阶为五运中医学的年代之时,其治则与理论,竟然双双失效了,这……
四时系统中的结构是对称的,那么就分不清克与被克的关系。比如肝克肺还是肺克肝?用数学的话来讲,这是个有向图论问题,对称的结构需要对称的关系存在才能稳定。所以就会导致四时脏系统中,对称的脏-脏之间存在互为子母(所生与生),互为兄弟(所胜与所不胜)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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