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2000%的药品暴利源于权力“超脱”?

2010-05-28 12:53 楼主
来源:新华网 作者:邓清波

在陕西省物价局的网站上,输入恩丹西酮最高零售价为84.80元。也就是说,如果以出厂价为基准计算,这个药的利润率高达2000%左右,比此前曝光的芦笋片(暴利为1300%)还要暴利。(5月27日中央电视台)

药品暴利“没有最高,只有更高”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相关监管机制基本上是形同虚设。因为只有在监管机制几乎完全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各个利益环节的人才会有恃无恐,胆子越来越大,心越来越黑,一次又一次地抬高价格牟取暴利,创造新的暴利记录。

此前,由于天价芦笋片的曝光导致“公众的讨论仍然没有降温的迹象”,面对汹涌的舆论,国家发改委将会采取四项措施来加强药品价格的管理,进一步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湖南省成立了由省纠纷办牵头,卫生、物价、药监、工商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然而,这其中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这些早该担负监督职责的部门长期没有发挥作用,导致药品价格暴利不断刷新纪录;另一方面,当这种暴利黑幕偶尔有一两起曝光时,这些部门又迅速行动起来,扮演起“正义之师”的角色。显而易见,在导致百姓苦不堪言的药品暴利现象中,这些职能部门始终是“超脱”的,除了掌管权力,它们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责任。

至于有专家煞有介事地说:“我们的政府也是冤大头,因为有许多药品是要进入医保的,要报销的,其实政府也白白地拿出这些钱来做冤大头。”这个借口显然是不能成立的。且不说现在医疗保障并不健全,许多百姓看病并不能够报销多少,而那些天价暴利药更有许多不在报销范围内,更重要的是,医保报销的钱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是百姓缴纳的保险和纳税人的钱。可以说,在整个药品暴利链条中,最“超脱”的是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厂家、中间商、医院、医生等能否牟取暴利,都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查与不查。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的是真正能够落到实处的责任。如果职能部门都能认真履行职责,2000%的暴利又怎能“如入无人之境”?反之,假如执法者总是如此“超脱”,那么表再多的态,出台再多叠床架屋的措施,都只是涂抹上一层新的装饰而已。

无论如何,药品能够产生2000%的暴利,这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的氛围,绝非是市场的责任。要遏制药品暴利,维护民生福祉,说到底还是要职能部门依法认真履行职责,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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