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质疑独生子女费30年不变:不如提高孩子医保

2010-06-01 13:03 楼主
来源:现代快报

日前有媒体报道,北京独生子女奖励费拟提高,而目前北京对一个独生子女家庭月奖励10元(父母每月各领5元)。记者昨天了解到,江苏目前对独生子女父母实行每人每年20元的奖励金,这一标准已施行了30多年。“这一标准暂时还不会改,20元钱还会继续拿下去。”采访中,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透露。

一年奖20元,30年不变

“发钱了,会计通知上去领‘六一节’过节费。”上周五下午,在新街口一栋高档写字楼里,一群已做父母的白领们一阵欢呼。可是当钱领到手时,年轻的父母们则一脸尴尬,“哈哈,20块!能买什么啊,只能买个汉堡包加杯可乐。”30岁的谢谢女士无奈地说,他老公在高校,学校赶在六一节前也发了20元独生子女费。谢谢女士说,他们是“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在他们14岁前每年的奖励金也是20元。可30年前,普通人的月工资只有40元左右,一对夫妇一年拿40元奖金相当于一个月工资了。

30年过去了,收入和物价翻了数番,江苏绝大多数城市的独生子女费仍为20元。据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目前,南京和无锡规定,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每年各领取20-6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徐州、苏州、连云港(601008)则为每年各领取30元;其它绝大多数城市还是继续沿用30年前的标准,即每年各领取20元。

建议提高医保报销额度

“20元钱不如不发,或者改个用途,比如提高儿童门诊报销比例。”不少独生子女家长最希望提高独生子女医保报销额度。南京市民李女士说,她和丈夫属于工薪阶层,儿子是早产生下来的,现在3岁,但身体比较弱,很容易感冒发烧。“这些小病主要是看门诊,虽然儿子参加了居民医保,但是门诊一年最多报销120元钱,实在是太少了。不如解决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问题。”李女士建议。

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明确,“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其父母单位职工的医疗标准享受至十八周岁。其中参加医疗保险单位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标准,不低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保费。”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持证家长能享受到这一规定,而相当多的改制后的非公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家庭,却无法享受。为此,民盟南京市委员会建议,应建立健全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应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门诊、住院费用的报销额度,同时还应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同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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