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药治病的度

2015-09-28 10:49 楼主
“帝曰:有毒无毒,服有约乎?”

服药的时候有毒的也好,没毒的也好,有没有一个法则、标准?

“岐伯曰:病有久新,方有大小,有毒无毒,固宜常制矣。”

疾病有病程的长短,方有大方有小方,有有毒的和没毒的,这个必须有肯定的法则来坚守。提倡重视标准。可别象现在的一些医者一样,医者意也,没有标准。岐伯说“固宜常制矣”,必须有标准。

“大毒治病,十去其六,”
剧烈的药治病的时候治到六成就可以了。

“常毒治病,十去其七,”
普通的性质有偏的药治病治到七成好就可以了。

“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多吃些日子也没有副作用的,小量毒性的药可以治到八成。

“无毒治病,十去其九,”
用平和的全是无毒药,可以放心地治,可以治到九成。

“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

宁治到九分用饮食来调整,不能伤其正,过则伤正。这就是所谓的常治。同样用针刺、灸法治病的时候,包括用针刀、火针,这个方法都是可以参考的。还有包括现代医学的手术治疗。用了130多年的卵巢癌行卵巢附件全切的一个方法是德国人创制的,中国有一位医生,不全切,只切卵巢,周围加小剂量的化疗。那么他就从十去其十改成去其三其四了,这样存活期一样不短,还保持了生育功能。传统的以为剧烈的、有毒的药要谨慎使用,现代医学包括外科的手术治疗,从进展来看也趋向于保全人的功能。尽量减少干预和损坏。所以我说《内经》这个法则是非常先进和高明的。它从天经地义的角度,比照天地来谈论的。现代医学常常不是超越了它,而是越来越靠近它。

“不尽,行复如法。”

假如说留着一部分做康复能恢复,他还没有好,可以再来。前几天一例小孩手足口病,用的解毒的药,只剩下手上一点,那就可以停药了,可以说是十去其八九了。今天说还有一两个,就让再拿点药吃。那就是行复如法,好到八九分越来越好了,那就不用管它了。谨慎小心,宁愿再来一次,别一下子治过了头。
——摘录《金谷子讲<黄帝内经素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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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8 11:35 2楼
百草疗病,毒药救命!
2015-09-30 23:34 3楼
醫師掌醫之政令,聚毒藥以共醫事。-《医师章》。毒,指药的副作用或者毒性。《神农本草经》把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上品无毒,中下品皆有“毒”。
2015-10-03 08:27 4楼
合病,常人谓之的毒药亦是良药,不合病,即使是常人谓之的良药,也是毒药
2015-10-06 09:01 5楼
适可而止

给人体自我修复的机会,是对天道的敬畏

胡万林如果能读懂这段,或许会少很多麻烦吧?
2015-10-06 10:46 6楼
药在中病,不可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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