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一两到底合今天几克

2016-04-05 16:50 楼主
这个问题困扰了在下兄弟我近10多年,最近才有所悟,愿与同道共享,抛砖引玉。

俗话说,中医不传之秘在于量,(王幸福老师似乎也这样说过),伤寒论中的一两到底合今天多少克?上世纪考古界有确凿证据是15.3克。(大约汉代一斤合今天250克,16两一斤)但是今天大多数中医实际上按照伤寒论1两=3克来计量。日本的近代名汉方医生汤本求真用量更轻,以小柴胡汤为例(伤寒论中柴胡半斤=八两),汤本仅用9.5克,黄芩、人参、甘草、大枣、生姜各3.5克,半夏7克。胡希恕先生大概用柴胡24克,而当代草根名医李可老先生坚决执行古伤寒经方15.3克剂量,动辄大剂,却也是疗效非凡。孰是孰非?令初学者颇为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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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05 17:09 2楼
大约需要考虑三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两用五到十克比较合适,不同体质不同方剂应该是要区别对待的。
相关内容去年在其他中医论坛上聊过。
2016-04-05 17:09 3楼
上海柯雪帆教授曾研究過,他認為漢代一兩約等同於15克
但我建議不要過度糾結於一兩是幾克
中醫是治人
需從脈象虛實判斷究竟湯方中藥物應用幾克
可能同一個麻黃湯證
兩個人我開的是不同劑量
湯方組成不是死的
藥物劑量也不是死的
我們是醫師,不是考據學家
2016-04-05 17:13 4楼
个人意见如下:以上剂量都对,因人而异。
首先来谈谈伤寒论作者张仲景的生活时代,东汉末年,名不聊生,根据三国志记载,由于多年战乱,经常是战火过后,十不剩一。惨烈状况绝非今人可以想象。在这种环境下,中医治疗首要的要求是必须立竿见影,否则,可能意味着患者来不及逃生,被下一场战火毁灭。一付效,二付已,是对良医的基本认识。
但是,不幸的是,凡事都有对立面,效果明显是由于辩证得当,且药量充分。如果误治,可能结果也是很厉害的,所以伤寒论中很多方剂是对于误治而言的。当时也存在不少下工的。(和今天骗子中医,流氓中医到处行骗是一样的)
从15.3克减到3克,应该是进入晋代,由太医院的老先生们精心策划的结果。三国进入晋代,社会相对太平,太医院的先生们要每天给皇上、太后看病,如果出现误治,脑袋是很难保得住的,所以逐渐牺牲疗效的效率,转而追求医疗安全,简单说,即使开错药了,辩证错了,也不至于马上没有缓手机会。药量是原来的五分之一,这应该是个逐渐的实证过程,既能保证方剂有效,当然可能稍微多吃几付,又不至于误治后伤人性命。也可以说是一个中庸之道,为了自己的脑袋,身家性命,必须要妥协嘛。

像刚才回帖的道友所说,区别对待,区别的含义包括两个方面:医生和患者
比如,如果自己自认为最多中工水平,建议还是以3克为依据,慢慢参透伤寒论中的要旨,;
如果病人是一般疾病,也按3克比较合理。

如果自己水平已经确认辩证相当有火候,逐渐超越中工,如姜佐景先生所的,当用毒药时敢于用,而且坚决用的时候,一两=15.3克就是可行的。如李可先生后期用药,对于重症、急症患者,不按15.3克去用药,很可能就是缓不济急,不顶事的。

至于日本汤本先生的小剂量,考虑到日本是个很重视资源的国家,汉方的使用非常谨慎精致,所以,大多数用药都不是饮片,而是磨成粉末,保证药效完全出来,这样只要辩证准确,多吃一段时间,还是可以见效的。
2016-04-07 10:40 5楼
东汉医药用重量单位量值标准之溯源

现今医药界对“经方本源剂量”的研究,厘清张仲景(公元150~219年)所处东汉晚期的度量衡单位量值(折合当今使用的“国际单位制”)是至关重要的。距离仲景年代不很远的南朝·梁陶弘景(公元456~536年)以及唐孙思邈和明李时珍等许多医药学家对经方剂量作过深入的研究,对仲景时代的度量衡单位量值做过考察和折算,并用当时的度量衡单位量值对经方中部分实物作了测量,留下了宝贵的实测资料。现将他们用当时的度量衡单位量测得的数值和折算的数值,都换算成法定计量单位进行分析研究。以求得比较合理、符合实际的数据,供研究“经方本源剂量”作参考。

1.东汉遵行的度量衡单位量值

1尺=23.1厘米;1升=200毫升;1斤=246克(见邱隆《中国历代度量衡单位量值表及说明》,《计量史话》中国计量出版社2010年7月出版)。关于定东汉1斤=246克的依据,该文作者介绍说,东汉广为使用杆秤,有记重刻铭的砝码很少。有三个权可供定东汉重量单位量值作参考。一个是光和二年大司农铜权,虽有官府铭文,但不刻记重数量。权实重2996克,如按12斤折算,1斤合250克;如按14斤折算,1斤合214克;另一个是球形石质权(鼻纽残损),自铭:“百一十斤”,实测重23940克,折合1斤重218克;再一个是一斤八两铜权,刻铭:“官平秤,锤重一斤八两”,实测重332.3克,折合1斤重221.5克。在厘定东汉权衡单位量值时,“暂时把东汉1斤量值约定为(220~222)克”。兹后,该文作者认为,对“暂时约定”的单位量值,尚可进一步研究。因为东汉度量衡承袭新莽的“子谷秬黍之制”。现经测量所藏新莽权衡器求得新莽1斤合245克。而如以东汉的1斤(220克~222克)与之相比,降幅为10%,不尽合理。所以考虑采用以水的密度值定单位重量的方法。《后汉书·礼仪志》记:“日冬至……权水轻重,水一升冬重十三两”,东汉1升为16.2立方寸,1寸合2.31厘米,1升合今200立方厘米(16.2×2.313=199.7)。计算得东汉1斤合今246克((200÷13)×16=246.15)。《后汉书·礼仪志》记,特别指明要在冬至日,测量在低温下水的重量。说明古人已懂得水的密度与温度的关系:限定在冬日,气温变化范围小,水的密度相对稳定,定重量就更准。当然,我们今天已知道在4℃时水的密度最大,等于1克/立方厘米。1791年,法国建立米制的质(重)量单位的定义是:1立方分米的水在密度最大时温度(4℃)下的质(重)量。“水一升冬重十三两”这个定义与之有相同科学逻辑,由它推导出的重(质)量单位量值:1斤=246克,是比较合理的,况且这个数据和新莽1斤=245克,也十分接近。

2.对李时珍“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的质疑

李时珍(1518~1593年),明代著名中医药学家。撰《本草纲目》、《奇经八脉考》等著作。他在《本草纲目》“陶隐居名医别录合药分剂法则”篇中说:“今古异制,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他的意思是:古(东汉)权衡制的一两(的重量),只相当于现今(明代)的一钱(的重量)。具体怎么换算出来的文中没有说明。不过,李时珍《本草纲目·序例上,陶氏<别录>合药分剂法则》中,有一段各个权衡单位相互比率关系的文字:“蚕初吐丝曰忽,十忽曰丝;十丝曰釐;四釐曰累,音垒;十釐曰分,四累曰字,二分半也;十累曰铢,四分也;四字曰钱,十分也;六铢曰分,去声,二钱半也;四分曰两,二十四铢也;八两曰锱;二锱曰斤;二十四两曰镒,一斤半也,准官秤十二两……”这里,李时珍试图把自古以来几种截然不同的权衡单位制,糅合为一套有机连缀的权衡单位体系。该权衡单位体系不仅违背了史实,而且其所列关系之间也多自相牴牾。如果套用,必将出现换算中的错乱。如:

(1)他既说“四字曰钱,十分也”,又说“六铢曰分……二钱半也”——这样,1钱=10分;1钱又等于0.4分。同为一钱,轻重相差25倍。

(2)又如按他所说:“四字曰钱,十分也,十累为铢,六铢曰分”换算,其一钱为60铢,一字为15铢或150累;则又与前文所称“四累曰字”相悖。同为一“字”,或当4累,或当150累,相差竟37.5倍

(3)由此推测李时珍所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笔者认为也是由于上述相悖的单位关系互相置换推算出来的。比如,他说:“六铢曰分,四分曰两”,即古1两=4分。又说:“四字曰钱,十分也”,即一钱十分(1分=1/10钱)。于是便成了古1两等于古0.4钱(1两=4×1/10钱=0.4钱)。同时他知道明代单位重量三倍于古,所以他说:“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3×0.4钱=1.2钱);如以明代一两合37.3克与古一两合15.375克的比值:2.43乘以0.4钱,恰好为明1钱(0.4×2.43=0.927),与李说基本符合。因此,可说明“古之一两,今用一钱可也”,是由于任意置换不同单位制中的相同名称的单位造成的。现在,我们根据:古1斤=246克、明1斤=596.8克,检验古之1两合明代几钱?换算如下:古之1两=15.375克(246÷16=15.375)、明代1两=37.3克(596.8÷16=37.3),明代1钱=3.73克。由此可证实,古1两(15.375克)相当于明代4.1钱(15.375÷3.73=4.1钱)。由于不合理折算,李时珍把4.1钱错误地缩小到1钱。这对后人参考应用古代单位量处方,给予了严重误导。

转载自--国家标准样品网
2016-04-07 10:46 6楼
我觉得,这个没必要计较太多。
反倒是可以重点研究一下:
1、这个病人的病情,应该用到多少克?
2、这个病人的身体,能够承受多少克?
结合具体的病情,结合实际情况去用药、去计量,似乎才更靠谱一些。
2016-04-09 16:19 7楼
个别药物的用量不用纠结吧?主要是看药物配伍之比例。
2016-04-09 21:39 8楼
感谢haoyi123的考证。
2018-04-30 17:41 9楼
《《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中的药物剂量问题!》
2018-05-02 19:14 10楼
90斤以下3克,91斤至110斤4克,111斤至130斤5克,131斤至150斤6克。151斤以上体重7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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