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中医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医师资格报考的具体内容和作用

2018-08-11 17:18 楼主
【报考条件】
① 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② 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③ 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报考方向】
① 内治法:以中药、方剂为主的内服治疗;
② 外治法:以针灸、推拿、正骨为主的外治治疗;
③内外兼治:内治、外治同时申报。
【考试内容】
① 内服方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医术内容及特点;与擅长治疗的病证范围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中医诊断技能、中医治疗方法、中药基本知识和用药安全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诊法技能操作和现场辨识相关中药等。
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的中药种类、药性、药量、配伍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相关用药禁忌、中药毒性知识等。
② 外治技术类考核内容包括:医术渊源或者传承脉络、外治技术内容及特点;与其使用的外治技术相关的中医基础知识、擅长治疗的病证诊断要点、外治技术操作要点、技术应用规范及安全风险防控方法或者措施等。
考核程序分为医术专长陈述、现场问答、外治技术操作等。
考核专家应当围绕参加考核者使用外治技术的操作部位、操作难度、创伤程度、感染风险等进行安全性评估,根据风险点考核其操作安全风险认知和有效防范方法等;外敷药物中含毒性中药的,还应当考核相关的中药毒性知识。
② 治疗方法以内服方药为主、配合使用外治技术,或者以外治技术为主、配合使用中药的,应当增加相关考核内容。
【证书效力】
① 根据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5条规定: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②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第25条规定:中医(专长)医师实行医师区域注册管理。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者,应当向其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经注册后取得《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证书》。
根据2017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六章第32条规定: 中医(专长)医师通过学历教育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的,或者执业时间满五年、期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可以申请参加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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