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神医”李跃华涉嫌犯罪,最高可以判3年?

2020-03-03 19:17 楼主
记者朱鹏源03-02 13:07


今天,2019年3月2日,以关键词“神医 李跃华”百度一下,有13,900条结果。

前些天以来,李医生是一位正能量的好医生,朋友圈里到处是为他摇旗呐喊的文章;
从昨天开始,舆情开始大反转:经主管部门调查,原来他没有行医资格,还涉嫌使用虚假证件、违法行医等多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昨晚,网络开始流传一份2月26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给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的调查报告,该公文里,认定李跃华的主要问题有:

2019年1月至今,李跃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汉阳爱因思中医专科门诊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李跃华出示的《医师执业证》编码,不符合国家编码规则,多处查询不到李跃华的合法执业信息;

李跃华承认了未取得《医师执业证》,其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建议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今天,新京报发表了《别把“神医李跃华”趁疫作乱,只当骗子和傻子的游戏>和,搜狐、凤凰和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也发表了类似质疑文章。

经中国新闻传媒集团查询,我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对照此款,李跃华可以最高判处3年有期徒刑。

“幸福鹏友汇”群友、退伍军人孙锦波称:
我的观点是,湖北卫计委监督局对李、张的调查是完全正确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依法处理。但当务之急更应该对李自制的苯酚(微量)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做鉴定。

另外,加速调查李所医治的患者医治后的状况,如果确实有使用的价值,为何不能采纳使用?只要安全有效、只要能救人,为何不用?而且要节省很多人力物力。急!急!急啊!

如果当初能把民间呼吁重视的消息当回事,至今的湖北不会是这状况,至今的武汉不会是这状况,各省也不会人人宅家、路上没车、店铺关门。

我们还有一个疑问是:上述图片里的“武汉疑难病研究所”经过注册了吗?又是谁批准的?如果没有,不是扯大旗拉虎皮吗?

南京一位处级干部,给复兴通讯社发来疑问:“神医”李跃华,到底是华佗再世、 扁鹊重生,还是江湖郎中、蒙古大夫、赤脚医生?
他,到底是许多人口中的救死扶伤、医术高明的神人?

还是,又一个胡万林、张悟本翻版?

中新传媒网和大家一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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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4 21:57 2楼
如果真治好了文章中提及的15例新型冠状肺炎,真被判三年也值得。如果是虚假病例,只有。。。。。。。
2020-03-05 06:41 3楼
医海之水源于泉 说:
如果真治好了文章中提及的15例新型冠状肺炎,真被判三年也值得。如果是虚假病例,只有。。。。。。。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发展中医,也鼓励有真才实学的中医为人民健康做贡献,虽然中医的发展道路不是坦途,但是也没有捷径可走,必须脚踏实地发展。我们应该理智地看待。假若有关部门再不出面处理的话,任其膨胀肆意妄为,最后受害的恰恰是广大患者和真正的民间中医,当神话破灭后,又会有人把板子打在中医身上,这才是对中医的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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