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评论:开收药事服务费是否为时过早?

2010-08-02 12:39 楼主
昨天,广州各大媒体发布了这样一条新闻:备受争议的药事服务费不久将正式开收,广东省将在深圳、东莞、佛山、中山、湛江、韶关等六个地级以上城市试水!据称,为配合这项新政,必须相应降低医药销售药品的提成加价率,药事服务费也列入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患者个人无须自掏腰包。

在仔细研究相关新闻后,我的看法是,这个药事服务费是不是收得早了点?干吗不等医改新政全面推行后,把医疗基础全部理清后再来实施呢?因为在现有医疗制度不甚合理,医患关系不够和谐,以药养医体制未能根本改变的情况下,这项新政,可能带来的问题会多于实效,极有可能加剧看病贵,加剧医患关系的矛盾对立。

所谓药事服务费,通俗而简单地讲,是指患者在接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时所交的费用。根据我的认识,药事服务费自从提出来的那一刻,普通老百姓的担心和异议就多过认同,概因这个费用的提出,是基本站在医务人员立场,为医务人员考虑的。

表面来看,在医院收费中,医务人员医疗劳务费用的确存在跟其付出不相称的情况,但是,医院的收费、医务人员的收入都是综合性的,看门诊或者医务人员的护理等,都是医院收费中比例极小的一部分,医院或医生通过后面的药费和检查费等方面成倍收了回来。要不,社会也不会存在如今这么严重的对于看病贵的强烈情绪。

现在的情况是,在以药养医依然存在、医保并不健全,医疗制度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征收药事服务费,非常容易让民众担心的是,医务人员的劳务收费上升了,药品提成加价率、检查费用高等问题却降不下来。两相叠加,更加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让看病贵问题更加严重。而所谓药事服务费纳入医保,到底纳入多少,并没有明确,而且还有为数不少的人并不能享受到医保。

因为,从上述新闻来看,对于医院试水药事服务费,降低药品加价率等重大政策改变,政府并没有确立坚强有力的监督控制机构,表面看来,有物价局、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三个部门,但是实际上,能发挥作用的无外乎一个物价局。而这些年,物价局在医药价格管理的方面的表现如何,普通老百姓是心知肚明。医疗费用节节攀升的现实,让人对于降低药品提成加价率难言信任。如果,这个最基本的问题解决不好,那么药事服务费的试水,就难言成功。

按照一般的理解,药事服务费是跟医药分家,改变以药养医等基本医疗制度改革相配套的,为什么在这些基本医疗制度仍没有明确的情况下,单兵突进地试水药事服务费呢?这实在是令人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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