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确定过期药品回收点 将实行统一定点回收

2010-08-13 13:33 楼主
昨日,记者从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为了防止过期药品对环境造成污染及流入不法分子之手,该局于近日出台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并在全市设立了70家指定的药店作为过期药品回收点,其中市区有20家药店、农村有50家。

市区的20家药店按片区划分,其中芗城区15家:聚善堂医药连锁公司金冠分店、老瑞林康祺药店(佳苑花园新村)、乐安泰堂药店(新浦路竹围新村)、鸿湖堂药店(天宝镇)、宝药堂药店(石亭镇)、东如药店(浦南镇)、德堂药店、仁顺药店、崇德堂药店、蟠龙药店、元浦药店、源和堂药店、林寿堂药店、惠心堂药店和康嘉药店等15家定点回收单位。龙文区有:华善药店(蓝田开发区)、安平堂药店(步文镇)、郭坑合作总店医药门市、惠康药店和毅泰堂药店等5家定点回收单位。定点回收单位详见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fjzzfda.gov.cn)的《药监通告》。对回收的过期失效药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集中统一监督销毁。

《管理办法》出台后,漳州药品回收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定点、统一药箱、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销毁。各定点回收单位将采取购药让利优惠、赠送纪念品等方式,对送交家庭过期药品的市民给予适当的奖励。

过期药品危害大

主要体现在:药品成分改变,药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药品的环境不符合要求,会导致药品的化学成分改变,甚至会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药效损失,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发挥不出原来的药效;发生霉变,中成药类尤其是冲剂、蜜丸等剂型,存放时间过长,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成为细菌孳生的温床;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后,容易引发人体过敏和休克。

过期药品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若随意丢弃,药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环境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如被不法商贩低价收购,加工、包装后再次投放市场,更会给百姓用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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