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 首位报名志愿者21岁

2010-08-27 19:28 楼主
今年21岁的小朱通过填写《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成为浙江首位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延续他人生命,也让自我的生命永续光辉。今天上午,作为中国首批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市)之一的浙江省正式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 浙江省卫生厅厅长杨敬在启动仪式上表示,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器官移植大国,但由于没有建立规范完善的人体器官捐献、分配和管理体系,导致器官供求矛盾十分突出,严重制约了人体器官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

浙江省是全国11个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试点省(市)之一,根据浙江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由该省红十字会和浙江省卫生厅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作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在今年8月成立了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和浙江省器官捐献办公室,起草制定了有关的工作流程等,还确定了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为首批试点市。

启动仪式共有包括浙江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代表,各设区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的负责人等150余人参加。

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马林云为该省首位报名捐献人体器官的志愿者小朱颁发了荣誉证书。今年刚满21岁的小朱是杭州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她告诉记者,自己是两天前填写的捐献登记表,当时并不知道自己成为了省内首位报名捐献人体器官的志愿者。小朱的父亲是一名 “义务角膜劝捐员”,从事这项工作已经五年多,在父亲的影响下,小朱也一直有捐献人体器官的意愿,她在捐献登记表上登记捐献包括遗体、肝脏、心脏等在内的所有8个项目。

“角膜捐献的人比较多,捐大器官还得有一个过程。”郑树森院士表示,“原先有一些人主动要求捐献人体器官,但是不知道该怎么捐献,现在开展了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后,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将更加规范。”

据悉,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器官捐献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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