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产妇住院分娩列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2010-09-08 13:12 楼主
近日,记者在清远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获悉,目前,清远市各县(市、区)已经把产妇住院分娩列入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或给予住院分娩补助。

今年7月底,清远市人大常委会对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期间发现多项工作亮点,如阳山县已经在今年1月率先推行了免费婚前检查,截至今年6月底,该县有1100对夫妇实行了免费婚前检查(2009年全年只有6对),占该县同期结婚人数的40%以上,而佛冈县也从今年6月份开始实行免费婚检和产检工作,有效推动了当地“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开展。

另外,清远市政府每年拨款50万元建立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危急重症救助金,用于救治服务。同时在清远市、英德市和连州市人民医院成立了三个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加强产科建设和产科质量管理;并加强孕产妇系统儿童保健工作“两个系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妇幼的健康水平。

据统计,去年清远市新生儿死亡率4.5‰,婴儿死亡率6.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9.26‰,儿童系统管理率87.1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89.29%,产后访视率84.62%,妇科病普查普治率52.13%,住院分娩率98.78%,孕产妇死亡率32.5/10万,全市并没有出现新生儿破伤风高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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