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大肛肠医院被令深度整改 要求院方继续自查

2010-09-09 13:10 楼主
■ “东大肛肠医院虚假广告‘有前科’”追踪

东大肛肠医院究竟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和过度治疗?昨日,朝阳区卫生局召开媒体通报会,公布初步调查结论:目前尚未发现东大肛肠医院有违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过度治疗,还有待邀请专家组进一步核查。

“要求院方继续自查”

朝阳区卫生局副局长陈开红介绍,在东大肛肠医院的报道见诸媒体后,9月1日当天,朝阳区卫生监督所的执法人员,就前往东大肛肠医院开展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结合对东大肛肠医院的日常监督情况,朝阳区卫生局认为,东大肛肠医院目前尚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只是有一些诊疗流程,与卫生部门颁布的相关诊疗规范,还有一定差距,因此还须引导该医院深度整改。

陈开红表示,从医疗行业自律、诊疗规范以及医德医风角度,已要求东大肛肠医院开展自查整改,目前该医院已先后递交了三份自查整改报告,“但我们认为仍不够深刻,要求他们继续深入自查问题,在下一步的整改中,规避盲目的趋利,规范诊疗行为。”

卫生局今将再赴现场调查

针对媒体普遍质疑的东大肛肠医院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况,朝阳区卫生监督所所长高丹丹介绍,查询过去几年的违法医疗广告查处记录,涉及东大肛肠医院的,只有一份。那是在2008年5月29日,东大肛肠医院在北京一家报纸上刊登夏季肛肠疾病知识问答的科普“软文”,文章留下医院联系电话,属于违法刊登广告行为。对此,卫生监督部门已对其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罚,并在全区医疗违法行为“黑名单”中,对其进行积分惩戒。

陈开红说,区卫生局目前尚未接到有关北京东大肛肠医院“虚假广告”和“过度医疗”的投诉,但欢迎社会各界的投诉与举报,卫生局将会进一步查处。此外,2010年该局注销了辖区内61家不合格医疗机构,其中17家为民营医疗机构。

昨晚,朝阳区卫生局再次通报,将于今日再次对东大肛肠医院的诊疗情况、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现场调查。

■ 追问

1、有无过度治疗 患者可申请医疗纠纷鉴定

有肛肠专家指出肛肠患者的初诊必须“指诊”,实在看不清才用到检查设备,但“东大”医生向几乎所有的痔疮、肛裂患者都推荐“PPH”治疗。这些是否算是过度治疗?

陈开红(朝阳区卫生局副局长):过度治疗的定义是超过实际病情需要的诊断和治疗,每个患者在不同的疾病阶段,情况都有所不同,因此是一个很专业、复杂的问题,还须经过专家针对具体病例调查后判定,卫生监督部门目前还没有这个权力和能力。

如果患者确实认为自己遭遇了过度治疗,可以申请医疗纠纷鉴定。

2、有无虚假宣传 2008年曾发现一违法广告

东大肛肠医院在一些地方电台、网站等发布广告,称自己是“北京最好的肛肠医院”等宣传内容,是否有虚假成分?

陈开红: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只负责审查做广告的医疗机构本身是否具有行医资质,医疗广告的内容,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再到工商部门备案。

此外,对于广告监管,目前卫生监督部门的主要渠道一是群众投诉,二是工商部门的监测转交,卫生监督人员也对全市主流媒体,进行主动监测。但至今,除2008年该院有一条违法广告记录外,未发现违法广告。

■ 回应

“东大”将设单病种限价制度

院方发整改声明,称将公示医院收费,医生过度治疗情节严重将被开除

昨日,东大肛肠医院发布了整改声明,除了“感受到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的必要性”外,还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院方表示要设立单病种限价制度,公示医院收费标准和收费内容,对患者病情和治疗费用充分告知。

东大肛肠医院表示,将对近日媒体报道中所述的问题,逐一核实,若核实到某个医生在工作中确实存在过度治疗问题,将严肃批评教育。此外,结合近日已开设的患者投诉热线010-85631169,根据患者投诉情况对责任医生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不再录用。

声明说,要对住院及留院观察患者实行一日清单制,清晰记录医疗费用的内容和标准,方便患者监督。

针对媒体报道的另外一个集中点———虚假宣传,东大肛肠医院承诺,今后要对医疗宣传内容设立审核制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广告管理办法》要求合法发布;杜绝宣传中的“夸大性语言、不实表述”等误导患者的宣传内容。

此外,对于目前已关闭的医院网站,东大肛肠医院表示,正由专人负责,对网站内容进行逐条审查清理,净化站内环境,确保今后的内容真实、可靠、对社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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