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论 第二章 (上)

2010-10-25 19:31 楼主
第二章:中国主流文化的形成

中国文化是由两个部分构成的,一个是处于主导地位的、来自于圣贤理想而系统地规制中国社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的主流文化,即显文化;一个是处于从属地位的、来自于生活本身的、散乱的、带着落后、愚昧和民族劣根性的民族的本质文化,即隐文化。主流文化就是为抑制、克服和消除农耕民族的劣根性而产生和形成的,也即是为了要改造本质文化而产生和形成的。但是在两千多年的过程中,主流文化并没有取得对本质文化的实质性改造,却严重地禁锢和束缚了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为本质文化是植根于自给自足的农耕生存方式,而主流文化不仅不能改变这种生存方式,还顽强地维护着这种生存方式,因为主流文化本身也是这种生存方式的产物。
一、中国文化的融合
中国文化来自西部氏族文化,西部氏族文化在进入中原后,与中原文化在西部文化的主导下产生了融合。文化融合是在民族融合的基础上产生的。原始时代氏族部落间的征伐兼并、联盟以及通婚是各氏族民族融合的主要途径。从中国的整个历史来看,民族间的相互融合一直就伴随着中国社会。据史料传说,早在炎、黄、尧、舜时代,各民族间的融合就已初具规模,蒙文通、徐旭二先生据此提出“三集团说”,提出“氏族-氏族联盟-部落-部落联盟-部族”的民族融合模式,《后汉书、东夷传》说:“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即三集团说的海岱民族或风偃集团,也即是东夷民族,太昊(又称太暤、伏羲氏、包牺氏)、少昊(少暤)是这个集团的首领;《战国策、魏策》所说的:“三苗之居,在彭蠡之波。古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是苗蛮集团或江汉民族,其北与风偃集团相邻,西与炎黄集团毗邻,因地处洞庭、鄱阳水网之乡,与上述两集团交往较少,直到西周时代才与中原文化有所沟通,到春秋战国的文化大融合时代才始以南方文化为主,吸收北方文化而形成南方的江汉文化。中国远古氏族的融合,是以三集团为中心,不断向周边辐射,经历了数千年的所谓三苗、九黎、鬼方、昆吾、嵎、莱、淮、彭、蜀、羌、髳、吴、越等氏族、部族的大融合,形成了一个较大的中国民族。商汤伐桀,曾率“三千诸侯”;武王伐纣,也率“八百诸侯”。远古时代民族融合的主要方式是战争,其后是联盟,再后才是通婚。
远古时代文化的融合是在民族融合的基础上发生的。由于民族融合是争斗的结果,因而民族融合一般是不平等的融合,这就导致在民族融合基础上产生的文化融合也是不平等的融合,战争的优胜方或联盟的强势方、总是在兼并或融合后的部族内保持和推行自己的生活方式,战败方或弱势方的生活方式总是被边缘化,弱势方在向强势方学习、转换生存方式的同时,总是会或多或少地保留一些原有的生活习惯和风俗、甚至语言特点。这种保留,表现在文化上,就使汉文化圈内存在着很多的文化差异,这从北方方言区内五花八门的北方方言就能感受得到。这些文化差异,体现了中国古代原始文化的层次性,其层次可用二分法简单地分为主导文化和边缘文化。主导文化在私有制社会演化为统治文化,边缘文化各自保留着自己的特色,形成众多的文化忌讳,这些文化忌讳就是中国文化中脏话众多的根源。
中国民族的融合,贯穿了中国历史的始终,匈奴、羯、鲜卑、氐、羌、吐番、回鹘、突厥、契丹、于阗、蒙、藏、回、满等等民族的融合,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民族的融合,必然产生文化的融合,中国文化经过春秋战国数百年的繁荣,至秦、汉形成主流文化。其后伴随着民族融合而产生的文化融合,主要是以中国文化为主导,而对其它少数民族文化的同化。
原始氏族及其文化的融合,促进了中国原始文化的积累和发展,促使中国社会早在公元前三千年就进入了私有制社会,“龙山文化遗址的墓葬中杀殉奴隶的现象随处可见。”(田文昌《关于尧舜禹的传说和中国文明的起源》)。私有制的产生又促进了文化的积累和发展,使中国社会在公元前两千年左右就进入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社会-夏王朝。正入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所说:“对被征服者的统治,是和氏族制度不相容的,”“因此氏族制度的机关便必须转化为国家机关,并且为时势所迫,这种转化还得非常迅速地进行”。国家的产生使得文化融合的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文化融合不再以民族融合为基础,不再以战争作为融合的主要方式,部族联盟也具有稳定的基础和形态,因而文化的融合改变为各诸侯部族间的交流、交融。但是,由于统治权力的主导和对话语权的控制以及交通的落后,联盟国家内部的文化交流与交融并不频繁,表现为停滞或缓慢进行的状态。由于地域的关系,各联盟诸侯部族内部在总的国家意志主导下,各自相对独立地积累和发展着其本地区的区域文化,因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语言、文字以及语法规则,表现为异体字众多,同一语系的语言各具特色,以及大量文献资料轶散。
从夏王朝建立到西周结束的一千多年间,各诸侯部族间有两次大的文化交流交融,一次是商汤伐桀,另一次是武王伐纣。这两次都是因战争需要而获得的机会,时间都不长,各自不过几十年,随着战争的结束,文化的交流、交融也就结束,并不能形成中国社会统一的文化基础。中国社会统一的文化基础是在东周至秦王朝的五百五十年中形成的,它形成的是统一的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
二、春秋战国的历史背景
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形成的中国主流文化思想主导和规制了中国两千多年的社会历史进程,在中国四千多年的文明历史中,是一个绝无仅有的思想大解放的历史时代。
(一)、权力与权威的背离使政权不断下移
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人们与自然接触的深入而产生和形成的天命思想,被氏族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贵族阶层所利用,成为社会统治的主导思想依据。在夏、商、西周时代,国家权力是由帝王通过宗法制度来实施掌控,人们对帝王及其宗法制度的遵守与服从,除了畏惧其强大的国家机器之外,还来自于天命思想的束缚与禁锢。天命思想使人们将帝王及其以等级秩序为核心的宗法制度看作是天命的意志,是上天安排并规定的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和存在秩序,将帝王看作是上天的儿子,是天神在人间的代表,是天神派来管理和统驭人类的最高权威,帝王就是神。天命思想是王权统治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依据,它将人们对天的敬畏转移为对帝王的敬畏、对宗法制度的敬畏。但是在西周末年,那个天神的代表、那个天神的儿子,那个统驭人类的最高主宰者周幽王却被异族的犬戎部落攻杀于骊山之下,继位的周平王为了躲避犬戎的攻杀而迁都洛阳,这就是东周的由来。
这一事件在中原引起了强烈的震动,它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人们普遍地对天神产生了质疑,对天命思想产生了质疑:是天神保护不了自己的儿子,还是帝王根本就与天神无关?这一事件与质疑使王权具有天命保护的思想“破产”,使帝王自诩为天神之子的神话“穿帮”,王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不再受到各诸侯国及社会的认同,王权所依据的天命权威被剥离开来,权力与权威发生背离,因而不具备天命权威的王权逐步走向衰落已是不可避免。因为不具备天命权威的王权只能依据现实武力来维持,而现实武力却掌握在各个诸侯手中,各个诸侯依据手中的现实武力而逐渐摆脱王权的控制,各自为政,使王权走向衰落。随着王权的衰落,政权不断下移,先是从周天子下移到各诸侯国,各诸侯国各自为政,相互攻伐,周天子及中央朝庭形同虚设,政令也由各诸侯自行发布。到后来,政权再次下移,从各诸侯下移到诸侯国大夫,诸侯又形同虚设,政令则出自各诸侯国大夫。再后来,政权再从各诸侯国大夫下移到“陪臣”,政令则出自各诸侯国大夫的“陪臣”。所谓陪臣就是诸侯国大夫的家奴,即管家之类。到战国时代,则发展到陪臣大夫驱逐诸侯,直接掌握政权,或瓜分诸侯国领地,使一个诸侯国分为几个更小的诸侯国。
在这个时期,中原大地上先后出现了几十个大小不一的诸侯国家。这些诸侯国相互征伐兼并,一方面希望扩大领地,增强实力,以抵御兼并或称霸中原;另一方面,又希望加强对国内的控制,以防止大夫或陪臣篡权。这是一个两难的问题,要抵御兼并或称霸中原,就必须依靠能臣干将,而能臣干将又极可能篡权。这是一个混乱的时代,整个社会失去了原有的宗法秩序,而新的秩序又尚未形成,一切都依靠强权来加以控制,而强权又需要能臣干将来进行。因而作为诸侯王,他只希望能臣干将出谋划策,而不希望他们掌控实权。能臣干将并不满足于只出谋划策,他们更希望能掌控实权,只有掌控实权才能施展才华,实现心中理想。因而向诸侯王表示忠诚和顺从,就成为人们进身的必要条件。中国的奴才文化就由此诞生,中国社会中一个特殊的阶层——士也由此诞生,儒家学说的中心内容忠、孝、仁、德、礼等也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这一时期的社会状况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乱”。“乱”和“寡”是中国文化产生和形成的两个最基本的根源。
(二)、士阶层的产生和社会教学的兴起
在政权的不断下移中,从前被王权牢牢控制的话语权也随之不断下移,从中央朝庭下移到各诸侯国,再下移到陪臣和士生,这就为诸子百家的兴起提供了政治空间。诸子百家的兴起,就中国历史而言,除了天命思想普遍受到质疑和随着政权下移而下移的话语权这两个因素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人类的智力进化和中国的文化文明在这个时期已经积累到了一个相当的程度,人们可以依据这些积累来对人类社会和世界万物进行分析、判断,并得出结论,提出主张。在这个混乱的激剧变革的社会背景下,就产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大解放运动,它将人们的思想从天命思想的束缚与禁锢中解放出来,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关于社会、宇宙万物的思考与探讨,这个时期人们对社会及宇宙万物的思考与探讨就形成了中国主流文化的基本内核。
在春秋战国混乱与无序的社会背景下,各诸侯王对能臣干将的不信任,使得一些具有智慧和才能的人们对权力的依附减弱,他们或兴办教育,或总结历史,著书立说,或出某划策,游说于各诸侯国,从而产生了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阶层——士。士是中国特有的一个社会阶层,他们是中国文化传承发展的最主要的力量,他们依附于权力而又与权力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们以知识和智慧的代表而立身于社会的中坚地位,他们并不是统治权力的主体,但却是统治权力的构成要件,是形成统治意志不可缺少的智慧要素,也是统治意志最忠实的执行者。士是一个介乎于官与民之间的特殊社会阶层,它亦官亦民,而又非官非民。它们一般具有相当的知识和智慧,进可以立于帝王之侧,退可以躬耕于田垅之间上。它们的思想和言行可以成为一方之表率,具有相当的社会影响力,是中国社会几千年封建统治的主要依靠对象。
社会教学是士阶层的一般职业,也是培养士的一般途径。社会教学是在文化文明不断积累的基础上,随着话语权的不断下移而逐渐兴起的。在春秋战国时代,教学是由先生将他所积累的历史知识和他对宇宙万物及社会人生的思考与理解、以及对现实社会的应对解决方法传授给学生。在东周之前,教与学只是贵族阶层的个别活动,东周时代,随着话语权的下移,教学活动也逐步普及开来,诸子百家的兴起就是伴随着教学活动的普及而出现的,教与学就是诸子们的主要工作,可以说春秋战国就是中国社会教育的起点。崇学重教是诸子百家的创造,是诸子百家对中国文化的一大贡献。
(三)、民族“劣根性”的显现
民族劣根性就是文化的劣根性,它是中国文化自始就存在的一个锢疾,它产生于中国民族的生产方式和生存方式,即是农耕的生产方式和自给自足的生存方式。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礼崩乐坏”的混乱时代,据史书记载,其时王权虚设,政权更迭无序,窃国、窃位、窃权事件层出不穷。一般史学家都认为,那是中国社会的转形时期,旧有的社会秩序规范已经崩溃,无法有效地约束人们的思想和行为,而新的秩序规范又尚未建立,表现为一种自在自为的无政府状态。虽然历史记载和文献资料都没有对文化劣根性进行专门记述,但是这些记载和资料却反映出它的存在,诸子百家学说思想的产生和形成,民族劣根性就是其针对的需要改造的社会现象之一。
道家所主张的“道”,是一种自然秩序,包含了“宿命”思想,其“不争”、“无为”所针对的是“私”与“欲”,“私”与“欲”并不是社会上层的专利,社会大众、芸芸众生同样表现出了强烈的“私”与“欲”;儒家推崇“仁、德、孝、义”等,主张“重义轻利”,其核心仍然是要抑制“私”、与“欲”,反过来看,当时的社会所缺乏的就是“仁、德、孝、义”,是“私”与“欲”泛滥的时代;法家推行“刑治”,就是要用重刑来抑制社会中的不良行为,“私”与“欲”的泛滥是种种社会不良行为的总根源,儒家反对刑治就是因为它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刑无所用”;墨家主张“尚贤”、“贵用”、“尚同”、“兼爱”、“尚力”等,是从小生产者的立场上强调真实生活的需要,一方面是强调“私”与“欲”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是强调要抑制因“私”与“欲”的过度膨胀而泛滥。应该看到,中国古代史料文献记载的政治层面或社会上层的混乱无序、“礼崩乐坏”,并不仅仅是政治层面或社会上层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的问题,是社会日常生活中时时事事都存在着的问题。诸子百家学说都主张对社会进行治理,其根源就是社会日常生活出现了重大问题。战国后期,秦国相商鞅,立木赏运,就是要重树政府形象,重建政府信用。而政府信用的缺失,是整个社会信用缺失的缩影,信用缺失是整个社会种种不良行为的缩影。
所谓“劣根性”,就是中国社会中中国人普遍表现出来的种种不良行为,如:缺乏是非、缺乏正义和良知、缺乏公德、缺乏规则意识和秩序意识、自私、麻木、猥琐、逆来顺受、不讲信用等等、等等。中国民族的这些不良行为,在治世表现得比较隐晦和温和,在乱世则表现得很张扬和直接。在春秋战国礼崩乐坏的混乱背景下,农耕民族本质上自私自利的不良品性就会充分地表现出来。这些民族劣根性的显现,是当时的有识之士纷纷站出来建言献策的直接动因之一,它与权力与权威的背离而产生的话语权下移、中国的文化文明积累达到一定程度一道,构成了春秋战国时代的历史背景,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标志——士阶层兴起的三大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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