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农需切合实际

2010-11-05 20:57 楼主
□ 毛忠南甘肃省酒泉市中医院
笔者有幸参加“甘肃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到金塔县鼎新卫生院支农。其间参与了酒泉市组织的“西医学中医”授课和鼎新卫生院创建“甘肃省具有中医药特色乡镇卫生院”的活动。见证了中医在基层开始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
支农方式需改进
目前支农队员的选择基本都是省卫生厅和地州市卫生局确定受援单位、支援单位和具体的支农名单,由于缺少前期的调研以及受援单位、支援单位和支农队员三者的预先沟通,在支农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派来的支农队员不一定适合卫生院急需改善和加强的科室。有些卫生院缺少基本的工作设施,造成部分支农队员到农村无法很好地开展工作。例如一位口腔科主治医师到某受援卫生院,发现连一把拔牙钳都没有;还有某受援卫生院急需加强妇产科或心内科培训,派来的却是一名检验医师。这样本该是来指导工作的专家,由于缺少必要的工作环境,却变成了可有可无的闲人。如果进行一些前期调研,并让受援单位上报希望通过支农加强的科室,统筹安排,可以减少上面的尴尬。
其次是支农方式的选择。目前甘肃卫生厅制定了支农工作最少工作天数、培训下级医师次数、支农队员考勤表、不定期督查、抽查处方、工作日志等措施,有力地保证了支农质量。但是农村人口较少、患者不多,支农队员的许多优秀经验无法通过临床操作让基层医师熟练掌握,造成支农质量不高。
对此一位院长建议:“先让我们卫生院上报希望支援的科室,支农队员带教我院专科医师,在卫生院工作半年,到上级医院工作半年,这样一年就可以提高一个科室。”也许这是实现“派出一个专家,带好一个队伍,建设一个专科,服务一方百姓”的最佳方法。
还有支农内容的选择。近几年国家给乡镇卫生院采购了许多医疗设备,如救护车、电子消毒柜、洗胃机、中药煎药机等。因为没有设备的使用及保养培训,出现使用不当、损坏,甚至不会使用而闲置等问题,造成极大浪费。建议有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农村常用医疗设备的培训。
中药使用需严格监管
笔者发现在临床中立法适宜、辨证准确、用药恰当、剂量合适,然而有时疗效却乏善可陈。原来是中药出了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药材栽培不顾产地、习性、生长时间、采摘时机。同一种药物只要能够生长,全国各地都在栽培,农药化肥齐上阵,许多生长期为3~5年的药物只要1~2年成熟,同样的克数,含有的有效成分却大大降低。
动植物在生长发育的不同时期,其药用部分所含有效成分和有害成分各不相同,因此药物的疗效和毒副作用也往往有较大差异,故药材的采收必须在适当的时节采集。而现在许多中药的采摘不是依照自然规律,而是按市场需求。
二是加工炮制不规范。《本草蒙荃》谓“凡药制造,贵在适中,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气味反失。”而许多基层卫生院和药店所售的中药,鲜有炮制,多为生药;个别炮制的药物不是太过,便是不及。原因是过去的老药工逐渐减少,现代中医院校培养的药师除经验不足外,因为不是直接面向临床、面向患者,其对待中药的加工炮制缺少自律和外界的监督,炮制药材的质量自然无法保证。
三是调剂时剂量不准。现在许多中草药调剂人员称量不准确,甚至个别人用手直接抓点估计大概剂量。
鉴于以上问题,建议在支农工作中加强中药材监管,从种植、采收、加工、炮制、保管、调剂严格控制,以确保中药材使用的安全。
“西学中”活动的尴尬
笔者在给“西医学中医”班讲课时发现,许多学员听得津津有味,然而却没有一个人做笔记或索要讲课资料。纳闷之余和他们聊天方知缘由,一位“西学中”人员说:“我们只能了解一下,因为没有中医处方权,回去也无法应用。”此言颇有代表性。任何一门医学,如果不能为患者服务,将失去存在的价值。
因此,笔者建议在接受支援的卫生院(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经“西学中”班培训、考核合格的西医人员,在适当范围内允许其使用中医药。由于基层条件差,对西学中人员的后续指导、继续教育和工作督导都应有合理的安排,防止出现乱用中医药的现象。经过临床实效的检验和激励,相信会使更多西医工作者领略到中医药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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