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表去邪麻黃湯第一

2010-11-25 17:13 楼主
解表去邪麻黃湯第一




春對夏,秋對冬,暮鼓對晨鍾。春日園中鶯恰恰,秋天塞外雁雍雍。云對雨,雪對風,晚照對晴空。梁帝講經同泰寺,漢皇置酒未央宮。

上來略引此一段韻文,非爲別事,乃是《今云旦勿》繫列,前之二卷既已成。此第三卷將出也。夏秋之交,先論【承氣】【桂枝】,爾成前一十八篇;今又秋冬之際,當有進焉,故仍以陶隱居《法要》爲始,厲說【青龍】【白虎】?


陶隱居《法要》云:小青龙汤(麻黄汤), 治天行发热恶寒,汗不出而喘,身疼痛,脉紧者方。麻黄三两,杏仁半升(熬,打),桂枝二两,甘草(炙),一两半。上方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掠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八合。必令汗出彻身,不然恐邪不尽散也。

此【小青龍湯】者,即是仲景先師《傷寒雜病論◎麻黃湯》是也。爾陶隱居弘景公,又有【大青龍湯】者,正仲景先師《傷寒雜病論◎小青龍湯》也。今先議仲景先師之【麻黃湯】,再論【小青龍湯】可也。

夫天行者,即是後世所以言外感也。惡寒汗不出者,本當用麻黃,發表出汗,邪熱氣出則身疼痛可解。其喘者,分明用杏仁治咳逆喉痹者也。寒盛表閉故脈緊,當用麻黃杏仁無疑。桂枝甘草者,通陽之品也。

然則,麻黃本身既能止咳逆上氣,何勞乎杏仁耶?蓋杏仁者,甘溫之品,特以同桂枝爲臣佐,並甘草爲通使而能助汗出也。夫桂枝木之主,甘草爲土中之木,《法要》詳備二十五藥之屬性,可知此處既要定喘除咳逆,又要出汗發表邪,非杏仁不足矣助麻黃桂枝甘草也。

夫麻黃三兩,以爲君也。桂枝二兩,杏仁七十枚,必成等量,堪當臣佐也。甘草一兩,以爲使爾。



上來既明麻、杏、桂、甘四藥之機宜,理當再說處方運用之法度也。故今錄《桂林古本傷寒雜病論》【麻黃湯】用法十條如下:


其論一:《桂本◎六氣篇》云:傷寒傳經在太陽,脈浮而急數,發熱,無汗,煩躁,宜麻黃湯。

此條源出《傷寒例》爾《宋本◎傷寒例》中,並無諸方,故無此條方法。然其可以爲下文九條之總綱領袖,故今先錄之。

夫《桂本◎傷寒例》中,應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爾有【麻黃】、【白虎】【承氣】【柴胡】等,十一方。其【麻黃】應太陽爾居首,特爲六經正治法之貴也。

《法要》云【麻黃湯】者,脈緊可用,此處條文云“脈浮而急數”何也?蓋浮則在表,以應太陽;急數則熱也。外寒邪盛則表閉,表閉則汗不出爾熱郁甚,故脈浮爾急數是也。《法要》云“緊”者,強調寒邪盛也;《傷寒》云“浮爾急數”者熱之郁也;一因一果,兩不相悖,讀者不可拘泥文字爾障眼目也。

進而知發熱無汗爲因,煩躁爲果,此理易明。否則四藥之中,並無專治煩躁之品,何以立文哉?【麻黃湯】六經正治居功第一,不亞于【桂枝湯】讀者不可在盛名之下,拘泥文字,徒以為其能除煩躁也。



其論二:《傷寒◎太陽中》云: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

此條即是上條之發揮,《法要》云“身疼痛”爾《傷寒》云“頭痛,頭痛,身疼,腰痛,骨節疼痛”者,詳說其病也。此諸痛處,皆是太陽膀胱經所循行地也。《法要》云“惡寒”爾《傷寒》云“惡風”者,《傷寒》特以“太陽病”三字,概“脈浮,頭項僵痛爾惡寒也”。“無汗爾喘”,麻杏桂甘之所以用也。



其論三:《傷寒◎太陽中》云: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也,宜麻黃湯。

此條云太陽、陽明合病者,表裏俱病也。表病則喘,裏病則胸滿。外寒邪盛則閉表故喘也。胸滿者,喘之甚也。故當先治其喘,爾不可下之。若下之則傷中,引表邪入裏,是爲錯亂。先治其喘故宜【麻黃湯】。



其論四:《傷寒◎太陽中》云: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設胸滿、脅痛,與小柴胡湯;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此條即本太陽病,過十余日,六經復次傳遍,曾歷三陰故脈細;又臨太陽故脈浮;“嗜臥”爾無其餘之表証者,是外邪已微,自身正氣將復也,故云“外已解也”。設若胸滿脋痛者,邪在半表半裏也,故用【小柴胡】。若僅脈浮,其唯在表,故以【麻黃湯】正治之法,稍稍推之,令汗出則愈可也。




其論五:《傷寒◎太陽中》云: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此當發其汗;服藥已,微除,其人發煩,目瞑,劇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陽氣重故也。麻黃湯主之。

此言太陽病八九日不解,爾麻黃湯証俱在,故服用麻、杏、桂、甘四藥以發汗也。云“微除”者,藥力不足也。其“發煩”者,先發汗爾熱未除盡故也。津虧則目瞑,甚則失津亡血,故至衄也。陽氣重隆爾陰液乏少,是也。

今疑其末尾“麻黃湯主之”五字,當在“此當發其汗”後。蓋因先服【麻黃湯】,發汗不徹,故至衄。其病唯“衄之乃可解”也,斷無解後更服【麻黃湯】者也。此先服藥,後隨衄解。發汗不徹,是其緣由。若見衄血,不必慌亂。



其論六:《傷寒◎太陽中》云:脈浮者,病在表,可發汗,宜麻黃湯。

此但有表証,無其餘變化者,六經正治,以【麻黃湯】主之可也。



其論七:《傷寒◎太陽中》云:脈浮而緊者,可發汗,宜麻黃湯。

此條,即承上條也。《宋本》“緊”作“數”。

夫麻黃湯適用之脈象,本浮爾緊,緊甚則急數,上文已經說明。《宋本》脈急數,即是《桂本》脈緊之果也。



其論八:《傷寒◎太陽中》云:傷寒,脈浮緊,不發汗,因致衄者,麻黃湯主之。

此即言本當汗解,爾不得汗,必自從衄解也。爾自衄解,其邪未徹,爾病未痊,故仍以【麻黃湯】善後。

此條與上文“其論五”相輔相成,此先衄血,後服其藥也。若衄後病痊,則不必服藥。



其論九:《傷寒◎陽明篇》云:病過十日……脈但浮,無餘証者,與麻黃湯;若不尿,腹滿加噦者,不治。

此條,《宋本》分作兩條,前有【小柴胡湯】用法,屬231條。後之【麻黃湯】用法屬232條。今僅論【麻黃湯】,故攫取其後半段文字也。

此條先敍說陽明中風之病,表裏諸証甚詳。後用【小柴胡湯】者,因俱前諸表裏証,且脈浮,故用之也。若陽明中風“病過十日,脈“但浮,爾無其餘之裏証”者,速用【麻黃湯】解之也。

“若不尿,腹滿加噦者”是裏已成實,兼有表証,爲難治,不可以解表條達之藥治之也。

此處原有【小柴胡】【麻黃湯】,與“不治”三法,《桂本》論作一條俱備;爾《宋本》在【小柴胡湯】後,分作兩條,反教人生疑。愚今且論【麻黃】,強調其治表証也。【柴胡】之論,容後再稟。



其論十:《傷寒◎陽明篇》云:陽明病,脈浮,無汗而喘者,發汗則愈,宜麻黃湯。

此即與上文“其論二”類似。上文曰:太陽病;此處云“陽明病”。故知其病脈浮爾喘,僅有表証者,【麻黃湯】發汗則癒也。



上來既明此【麻杏桂甘湯】之用法十條,原來無有甚奇異處,凡脈浮緊廼至浮數者,凡喘爾至煩者,有表証爾無裏証者,皆當用【麻黃湯】發其汗,爾解之也。間或有衄血者,必與發汗有先後之別。其血原是汗之別類,故良馬汗出,勢如飛虹。先衄後衄,不必驚怪。今附述【麻黃加朮湯】如下:

其論十一:《傷寒◎濕病篇》云:濕家,身煩疼,可與麻黃加朮湯 發其汗為宜,慎不可以火攻之。

此條,《宋本》存《金匱◎痙濕喝病脈證第二》中。

夫濕病之治,茯苓白朮主之也。今“身煩疼”,困於表也。故“可與【麻黃加朮湯】發其汗”以解之也。若以火攻之,則其無汗可出,濕必不能除,爲難治。

此特加白朮四兩者,主導除濕也。然服後仍須發汗,不礙【麻黃】原來方法也。



其論十二:《金匱◎咳嗽水飲篇》云:水之為病,其脈沉小者,屬少陰為石水;沉遲者,屬少陰為正水;浮而惡風者,為風水,屬太陽;浮而不惡風者,為皮水,屬太陽。虛腫者,屬氣分,發其汗即已;脈沉者,麻黃附子甘草湯主之;脈浮者,麻黃加術湯主之。

此條,《宋本》存《金匱◎水氣病脈證並治第十四》中,爾所論錯落簡約,方名但云【杏子湯】,爾又未備其方,論中水病分類不詳,今從《桂本》,兼論【麻黃附子湯】

夫“水之為病”,有“石水”“正水”“風水”“皮水”各有所治,爾其用藥,多憑麻黃,非因麻黃能去濕也,只因麻黃青龍之類,可以出水也。此條先論四種水病,後云“虛腫者”,非水病也,但“屬氣分”。故先發汗,不先利水。

此氣分之病,發汗則必用【麻黃湯】加減,故“脈浮者,麻黃加術湯主之”。因其脈浮用【麻黃湯】發汗之外,加白朮兼去濕也。

爾其“脈沉者,麻黃附子甘草湯主之”,何也?因其病久則在裏,故以附子起之,以甘草達之,以麻黃發解之也。

【麻黃附子甘草湯】者:麻黃二兩,附子一枚,甘草二兩是也。又有論附下:



其論十三:《傷寒◎少陰篇》云: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三日無裏證,故微發汗也。

此病雖在少陰,卻無裏証,唯有氣分,故速起之,以麻黃、附子、甘草,微微發汗也。其不用杏仁桂枝者,是不慾令大汗出也。



上,三類,十三條,先議《法要》中,麻、杏、桂、甘四藥之功用,次集《傷寒雜病論》【麻黃湯】用法十條;再附【麻黃加朮湯】【麻黃附子甘草湯】兩方,論三條,乃成。此【青龍】繫列之基礎也。下文當詳說【大小青龍】並【越婢】治水等。

凡發汗解表之法,原不僅桂枝可用,麻黃亦是其主也。爾桂枝生氣,能成陽旦建中,麻黃利水,能化越婢青龍,其中道理古人隱爾不發,必有深意;愚人今作此文,自饒舌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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