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社论:请市民对医改方案发表意见和建议

2010-12-13 19:12 楼主
上海商报提要:上海医改涉及每个市民家庭的切身利益,每家每户乃至每个市民皆有发表意见和看法的权利。履行好这项民主权利既是主张自身利益的必要行为,也是承担市民责任的必须之举。

上周六举行的第三届本市医院管理学术会议披露,上海医改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全体市民意见。据悉,自2009年春中央政府启动“新医改”之后,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了各自的医改方案与中央的“新医改”形成衔接。

上海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最后一个公布医改方案,并不等于上海做事拖沓,恰好相反,上海在认真落实中央“新医改”所框定的规定动作之外,还力求结合自身存量医疗资源和“十二五”拟新增医疗资源的更为合理的综合使用需求,新增五项“自选动作”。

国家“新医改”有别于“旧医改”的根本区别,是重新确立“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关于“基本医疗服务”的范畴及内容所指,2008年年初卫生部长陈竺有个权威解释,涵盖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两个方面:前者指,疾病防控、计划免疫、卫生应急、健康保健、食品安全等12个具体分类;后者指,采用基本药物、使用适宜技术,按照规范的诊疗程序提供急慢性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的医疗服务。所谓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属性,则突出了此两项基本服务以政府提供为主。

由上所及,上海与国家“新医改”对应的医改方案虽说尚待公布(很可能在这周公布),但肯定会遵循国家“新医改”的基本原则进行展开。昨日已被沪上媒体以肯定性语气作“提前披露”的一大亮点是,按上海的医改方案,基本医疗服务将不再设置户籍门槛,实现对全市所有常住人口的全覆盖。

众所周知,上海市区人口目前分为户籍人口、持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办成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四个大类。到目前为止,前两类人口的基本社会保障差别已经不算太大,差距只在基本社会保障之外的其他“市民福利”方面,譬如子女在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上因家长户籍身份差异所导致的收费及学校选择面的差别。由于居住证持有者也须按月缴纳基本医保账户的个人部分,因而可以肯定的是,上海的医改方案肯定将向居住证持有者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至于后两类人员尤其是第三类人口,虽说也系名实相符的上海常住人口,但能否也被纳入其中,目前还无法进行预判。

试点引导市中心优质医疗资源向远郊延伸的区域性(譬如以区为单位)“医疗卫生联合体”,以及再由市民与“联合体”签订服务协议,促使优质医疗资源“流入社区”,是医改方案的创新之一。充分用好上海数百家社区医院万余名基层医生这一存量资源,实现每个市民家庭都有对口的“家庭医生”健康咨询服务,为每位市民建立健康及疾病档案,在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医保部门之间实现检查报告、病史记录、用药情况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在节省患者就医支出之外,也将整体提升市民健康保健水平,节省全市医保总开支。公立医院考核不再互比经济效益只比谁能用最低廉的价格完成医疗服务,政府则设置专项基金奖励为市民省钱的公立医院。以上所及,也即上海医改方案所及的五项“自选动作”,既要体现出“基本医疗服务”的公益特性,亦彰显上海医改更强调人性化的地方特色。

上海医改涉及每个市民家庭的切身利益,每家每户乃至每个市民皆有发表意见和看法的权利。履行好这项民主权利既是主张自身利益的必要行为,也是承担市民责任的必须之举。我们呼请广大市民在近期留意医改方案的公布,对其评头论足,甚至说三道四都可以。把每个有意愿发表看法的市民的表达权运用好,将来正式实施的上海医改方案才会更加契合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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