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医与易象问题的回复摘录(续)

2009-01-30 23:32 楼主
关于中医与易象问题的回复摘录(续)


#147中西医融合观: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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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葱皆辛。]桃颜色不黑,甜味,吃起来不辛。把桃归类于辛,是不是从临床实践中推导出来的?


回先生:
桃的生长在春夏季节,成熟于秋季,结合色味形来看,从其生长过程而论,已经具备了甘酸涩几种味道与木土金三种气以及与脾胃肝肺心大小肠几种脏腑关系。另外,古人论桃还包括了桃树的各部分,其中,桃叶桃根味涩苦有收涩止血之效而又有对应于人体的上下部位的不同。桃仁色红象心形而味苦甘可以活血,内穰色白又可以入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分析,这样历数起来,实际上还是远没有说尽桃的所有属性。——这也就是经典里面对于药物的归纳往往与中药学对不上号的原因。
取象比类是一种实实在在的事情,只要你认真的分析一种药物的各种因素,比如,生长条件、周期,成熟季节,以及这种药物的色味形等,就会得出很多结论,而不是一个两个结论。通常这个思考过程往往是不需要查阅资料的,因为,这些繁复的结论是通常没有前人给我们一个现成的答案的。


#147中西融合:的经验:大葱直通前阴;辣椒通后阴,引起痔疮复发;大蒜引起烧心(胃烧伤感)干姜暖胃。辛并不都与肾有关。所以,黄黍、鸡肉、桃、葱皆辛是因为这些食品能够補肾,才把他们归属于辛。是不是这样?所以,取象比类必须经过临床检验,才能规定下来。

回复:
不是的,你的理解不太对,因为这几种东西归于辛类并不是“补肾”的意思。
“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肾为水脏,有病则苦于燥,燥则津枯水亏矣。那么,为什么要“急食辛”以润其燥呢?因为,水生木,木具有生发之之性,木气生发过分就会损耗水。这时候就应该抑制木的生发耗散,金可以制木,食辛味正是以金制木的意思。古人又用“辛以润之”来说明这一过程。至于这几种东西归于辛味,有各种原因,上面已经分析了。古人又把即美称为“金鸡”,可见这种思维方式的应用是很普遍的,并不限于中医。


#148中西医融合观:“麦”在《藏气法时论篇》中归于“苦”味,“麦”在《金匮真言论》中则为肝木之谷。
“小豆”在《藏气法时论篇》中归于“酸”味,“豆”在《金匮真言论》中则为肾水之谷。
“粳米”在《藏气法时论篇》中归于“甘”味,“稻”在《金匮真言论》中则为肺金之谷。
“鸡肉”在《藏气法时论篇》中归于“辛”味,“鸡”在《金匮真言论》中则为肝木之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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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正确理解?


回复:
豆类都是补肾的作物,这是由于其形所决定的,但是,除了形态以外,如果结合色味等分析,那么,黄豆显然又是补益脾肺之品。绿豆当然又可以兼泻肝火,红豆可以兼泻心火。并且,诸子皆降,豆类在补益的同时有必然具有降泻之性,因而补中寓泻,泻中寓补,这也是可以推求出来的结论。
以下,粳米、鸡等的性质归属以此类推,可以举一反三,情况相当繁复,而中医对于事物(药物只是事物的一部分)的认识大概都是这个方式。五积散先生说的很对,中药的性质并不是尝出来的。当然,有一些药物具有的特异性治疗效果,不是可以类比出来的,而是经验之谈,但其基本性质却是出自这种类推方式而不是实验的结果,这是可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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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习中医的初期,看到神农本草经内容相当简略,而前人推崇备至,窃以为疑。后来读古人医案,古人用药往往不是根据本草纲目一类的药物书的说法,而是师心自用,方才明白取象比类在临床中的重要意义。

#169哲医:取象比类虽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思维方式或研究方法,但是,由取象比类获取的认识,一定要经临床验证。然后,才能确定所获取的认识是否正确。切不可认为取象比类是中医学获取认识的唯一方法,而是由多种认识方法构成了系统方法。医学史研究可以充分证明这一点。


回复:
同意先生的看法,取象比类虽然是中医基本的思维方式,但中医对于藏象与药物的认识并不是取象比类可以全部概括的。例如,肉苁蓉因其形象可以断定具有治疗阳痿的功效,但在实际临床中,治疗阳痿的药物非止肉苁蓉一种,对于一个具体的病患而言,究竟应该选择那一种治疗药物,却是一个多方面的、包括经验之谈的考虑过程。取象比类给予我们的只是一个比较模糊的结论,而具体的操作确实要各种认识方法参与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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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区分作为中医基本思维方式的取象比类与中医认识疾病、治疗疾病的方法即辨证论治这样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不可混为一谈,而以往我们的教科书却正是把二者混为一谈的。有一些人把取象比类理解为中医认识手段的一种方法,就正是混淆了两个不同层次概念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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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取象比类是构建中医理论体系的基本方法,也是中医认识疾病、认识药物的基本思维方式。这是一种抽象的思维方式,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思维方式,非独中医使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医不只是一种技术手段,它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具体体现。只有理解了这一点,才算是真正理解了中医理论及其来源。辨证论治是中医的认识疾病治疗疾病的基本方法,离开了辨证论治,就没有中医存在的可能。一个是思维方式并推演为基本理论的构建问题,一个是方法论问题,是一个包括了多种认识方法相结合的实践操作问题。取象比类与辨证论治是中医理论与实践的本质问题,是一个事物即中医理论的两个层面,二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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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象比类与科学的认识论完全是两回事,试举一例来看:

各位都知道,中药浴足可以治疗肝阳上亢一类的疾患,这是什么原理呢?

有人用科学原理来解释这一现象,认为这是药物经过皮肤吸收渗透的作用,其实,皮下组织可以吸收多少药物?即使是渗透或者吸收了微量的药物,又能够起到什么治疗作用?又何况这一点儿微量物质又是如何穿透皮下脂肪的?可见这些不过是想象的产物。对于一个肝阳上亢的患者,口服干姜附子是危险的,但是这些药物浴足却可以是虚阳下潜,这又是什么道理?
科学的物理化学里面都有一个“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规律,但是,中医却是“同气相求”。同气相求一语出自《易系辞》。同气相求的根据是取象比类即整体观念的推演结果,药物足浴的治疗作用也是这样理解的。因为同气相求,所以虚阳就会被足下的辛热药物吸引而息息下降。其实,不用药物的日常洗脚也同样可以起到清心降火作用,故俗语有“剃头洗脚,胜过吃药”的说法。

日常生活中,所谓的“夫妻相”,所谓的:“养儿肖养父”,“后爹的儿女象前夫”,虽然有一些科普读物做过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释,却不如同气相求的解释来得捷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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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31 21:39 2楼
先生知识渊博,乃真中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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