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推行“双信封”制度 让质优价廉药品中标

2011-02-24 19:15 楼主
安徽省在基本药物省级统一招标采购中,招标药品平均采购价比国家指导价降低了52.8%,中标的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排名国内前100强的占48.9%。近日,记者在采访安徽省卫生厅药品招标采购中心负责人时了解到上述信息。

曾有媒体提出,基本药物集中招采可能会造成药品采购中只顾价格、不顾质量,“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安徽省推行的基本药物省级招标采购率先在全国采用“双信封”招标制度,实行量价挂钩、单一货源,保证中标企业的实际市场份额;招厂家、招品种、招规格、招剂型,遏止中标品规过多过滥的现象,规范了基层用药;省药采中心直接与中标生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采购量大导致价格进一步降低;由县级国库支付中心在一个月内支付购药款,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双信封”招标制度,即药品企业分别编制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两个“信封”同时投标,只有满足技术标要求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根据安徽省的规定,技术标评审共有药品质量类型、销售规模、企业排名、药品配送、剂型特点、药品效期、储备条件、原料药来源、临床疗效、品牌知名度、药品包装11项评分要素,前7项为客观分88分,后4项为主观分12分。商务标评审在技术标入围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为拟中标药品。“双信封”招标方式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同时,实现了最低价格中标。而技术标未能入围的药品,即使价格再低,也不能中标。为了鼓励企业多生产质优价廉的药品,招标中对3元以下的低价品种药原则上不进行限价。

安徽省药监部门对中标产品进行全覆盖抽检,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中标药品,坚决清除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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