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未经允许切掉孕妇卵巢 11年后患者讨说法

2011-03-08 21:15 楼主
11年前,吕小姐在东莞某医院接受剖腹探查术时,在没有经过家人同意的情况下,医生将其双卵巢切除,致使其丧失生育能力;11年间,吕小姐只能不间断服用激素类药物。日前,身心俱累的吕小姐找到该医院,该院院长表示出于同情可以赔偿5万元。

患者:被切除卵巢苦不堪言

近日,吕小姐告诉记者,2000年8月8日,怀孕3个月的她突然感觉肚子疼痛难忍,随后被紧急送往附近的桥头医院。

当时做完B超后,医生认为她的卵巢上有肿瘤,需要立即做手术。随后,吕小姐丈夫签字同意为其施行剖腹探查术。“手术后,医生告诉我们小孩已经保住,但已将双卵巢切除,以后再没有生育能力了。”吕小姐表示,医生在没有经过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双卵巢切除,给自己带来了严重的精神生理伤害。

当记者询问为什么时隔11年后才来找医院时,吕小姐表示自己和家人什么都不懂,是在2月初询问一个医生朋友时,才知道当年的手术可能存在问题。

2月下旬,吕小姐找到东莞市桥头医院。随后28日,她接到该医院医务股姚医生的电话,称要其去医院。当天下午见面后,医院方面主动谈赔偿的事情。“当时院长说,有什么事情就和他们好好谈。还说现在都11年了,谁的过错也不好说。出于人道主义,他们出5万元作为赔偿。”当时,吕小姐表示现在不需要钱。

医院:出于人道主义愿予赔偿

3月3日,记者赶到桥头医院了解情况。姚医生告诉记者,知道吕小姐的情况后,医院方面非常重视。“10多年过去了,医院人事进行了很大的调整,调出当年的相关资料才知道她的病情。”据姚医生介绍,吕小姐当年的病情比较严重,卵巢必须切除,而且当时医生也有向她告知情况和日后的注意事项。

记者找到了当年为吕小姐施行手术的章医生。他回应说,“当时的医术水平和现在不一样,能够保住小孩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医务股周医生表示,希望通过第三方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我们很有诚意来帮她解决这件事。”

对于院长说赔偿5万元的事情,医院办公室主任陈医生回应说,“院长知道这个情况后,确实很同情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决定给她5万元。”

问题焦点

焦点1:是否要切除全部卵巢?

吕小姐表示,2月初向一个医生咨询时,得到的答案是她所患的“卵巢成熟型囊性畸胎瘤,侧伴蒂扭转”完全不需做卵巢切除,可以有其他手术方案,“应该可以保留部分卵巢组织”。

对此,章医生回应说,当时做B超时显示她子宫内有包块。打开子宫后,发现一侧的卵巢病变得非常严重,另一侧卵巢也已全部坏死。按照当时的规定,卵巢有病变就可切除,“不能拿现在的医疗水平去指导当时的手术。”

焦点2:当时有没有家属签字?

吕小姐表示,当时手术时家人只在剖腹探查术的手术单上签了字,切除卵巢的事情是在手术之后才知道的。对此,桥头医院办公室主任陈医生表示,当时参与手术的医护人员有口头征求家属的意见,而且家属也同意了,“当时的手术意见书不太规范,现在的意见书在很多地方都细化了,也更严谨了。”

专家意见

与当年医疗水平有关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妇科专家生秀杰:一般来说,吕小姐这种病情和年龄有很大关系,年纪轻点的话可以考虑不完全切除,但这又和当时的医疗水平、医学理念以及医疗政策有很大关系,而且还涉及到医院的医疗水平。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妇科专家张医生:像这种蒂扭转的病情基本上都是要切除卵巢的,要不然扭转得厉害的话可能会危及生命。现在做手术都需要经过家属同意,但11年前全国还没有形成这种意识,一般医生感觉病人的病情有需要,就可以做手术,很少找家属签字。

律师观点

法律途径解决希望不大

广东汉章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赅表示,由于这件事情已过了11年,已超过有效诉讼时间,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存在技术上的困难。“像这种情况,最好和医院沟通协商解决。”周赅建议说。

该律师事务所律师文伟娜也表示,由于时间间隔久远,医疗技术和医疗手段都发生了相应的改变,因此这种情况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希望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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