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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底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实现37例捐赠
2011-03-12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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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伟峻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曾利明)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内地通过人体器官捐献试点渠道共实现捐献37例,成功捐献肝、肾、心脏等大器官97个。这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在11日闭幕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交流会上披露的数字。
郝林娜称,自2010年3月2日该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启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等机构,推动协调解决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经费问题,起草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对贫困捐献者家庭的救助机制。
她提出,为进一步扩大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范围,将制(修)定省、市红十字会相关法规、完善组织机构、培训志愿者、建立协调员队伍、设立器官捐献基金。
国家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周军透露,卫生部将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尽快修订,确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筹备专家组和获取组织名单,出台促进心死亡器官捐献的相关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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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林娜称,自2010年3月2日该会与卫生部在天津启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成立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委员会"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等机构,推动协调解决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经费问题,起草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对贫困捐献者家庭的救助机制。
她提出,为进一步扩大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范围,将制(修)定省、市红十字会相关法规、完善组织机构、培训志愿者、建立协调员队伍、设立器官捐献基金。
国家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周军透露,卫生部将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尽快修订,确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筹备专家组和获取组织名单,出台促进心死亡器官捐献的相关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