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责任书明确权责

2011-03-18 19:27 楼主
昨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召开全系统干部大会。10家市属公立医院院长分别与市卫人委签订《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书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各自权责,标志着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昨日签订责任书的10家医院是: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宁医院、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和市眼科医院。

据了解,去年开始,市卫人委开始研究公立医院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医院综合管理目标中的具体指标,是根据对各个医院统计报表的综合分析测算,以前5年的平均值为基数测算出来的结果。《责任书》界定了卫生行政部门与医院之间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公立医院经营管理主要目标。市卫人委将根据目标对院领导班子进行逐项打分,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完善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责任书》期限5年,今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止。医院领导班子任期届满后,市卫人委将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医院实施资产评估和财务审计。

《责任书》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明确了17项责任和义务。第二部分是对医院领导班子的规定,明确了4个方面共19项责任和义务。第三部分是对医院综合管理目标的规定,确定了医院领导班子在公立医院经营管理中,必须完成的六大类25项主要目标。第四部分是考核和奖惩方法。由市卫人委按《责任书》规定的管理目标对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绩效考核结果分A、B、C、D、E五级,与领导班子的表彰奖励、绩效工资、聘任挂钩。对完成综合目标管理情况良好的,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可享受高出本院职工平均工资水平1.5-3倍的绩效工资。对于工作特别突出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对医院及领导班子给予其他方面的表彰和奖励。

对未能完成综合管理目标,给予提醒注意、黄牌警告,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工资不得高于职工的平均工资,直至交流轮岗、解除聘用合同。对于造成负面影响、造成资产损失或违法违纪的,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因市卫人委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造成综合管理目标不能实现,或给医院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追究市卫人委相关处室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委领导负相应领导责任。

"签了责任书,感觉很有压力,肩上的担子很重。"昨日会后,市人民医院院长杨松坦言。《责任书》明确要求公立医院全面控制门诊、住院费用(两费)收入、降低药品收入比例、提高患者满意度。"这些条款明确了公立医院公益性的责任,各项指标要求很严格,把医院的责任量化了。"杨松说,《责任书》要求医护比例达到1:1.5,而市人民医院目前的医护比例为1:1.42,尚未达标。如果要达标,医院至少要新增200名护士,在财政拨款没有增加的情况下,这200名护士的薪酬从哪里来?这是院长需要考虑的问题。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侯庆中说,感觉今后的工作压力不小。不过,院长们都表示,会尽一切努力完成《责任书》提出的目标。

市卫人委主任江捍平认为,《责任书》明确了公立医院的责任,比如控制两费、降低药品收入、提高患者满意度等,市民将得到实惠。江捍平说:"在市民医疗费用不增加的情况下,享受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正是此次签订责任书希望达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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