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屡降患者无感觉 过度医疗抵消降价空间

2011-03-29 19:20 楼主
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正式执行。据统计,此次调价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的药品,平均降幅21%,预计每年可为患者减负100亿元。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显示,此次调价,是自1997年以来国家针对药品价格进行的第27次调整,距最近的一次——2010年11月29日公布的头孢曲松等17大类、174个品规的抗生素、心脑血管药品降价,只有4个月。

很多药市场价

已低于最高限价

“药又降价了?感觉不到!”省千佛山医院输液室,身患右下支气管肺炎、正在接受治疗的王凤清先生,说起药品再次调价直摇头,他正输着的是左氧氟沙星和头孢唑肟,每天药费、床位费、治疗费、材料费加起来要165.52元,医生先给开了4天,所花费用相当于王先生和老伴1个月的生活费。

尽管有关数据显示,每次药品价格调整的平均降幅都在15%—20%,部分药品最高降幅甚至达60%左右,但是老百姓感受依然不明显,这是为什么?

“市场上的头孢曲松钠早就1.25元/支了,最高限价却定在了1.6元/支,一次次调价就难免给人‘空调’的感觉。”漱玉平民大药房市场总监李强分析认为,由于缺少一个完善的定价核算机制,目前执行的最高限价主要根据企业报批的生产成本确定,真实成本外人很难弄清。

而从药品零售环节看,在目前消费者价格敏感度相对较高的前提下,多年来市场已经把很多常规品种的价格“筛平”,没有哪家药店敢死抱着“高价”卖,而且很多品规的市场价格已经远远低于国家最高限价。

同样,医院对国家调整药价也不“敏感”。据省千佛山医院药剂科主任苏乐群介绍,随着近年来政府招标采购的普遍推开,目前各级医院药品价格都是以招标价为基准,加成15%后销售;如果加成后价格高于国家最高限价时,则采用“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按国家最高限价销售。招标采购价必须低于最高限价,不然就不可能中标。

再就是,一般来说长期用药的人对降价感觉才明显,短期用药的人很难感觉得到。

会不会“降价死”

这次调价有没有产品因价格降低而下架?老百姓大药房(山东)市场营销部部长刘可新称,这次调整的162种1300多个品规,都是常用品种,老百姓大药房共涉及114个品规,仅占全店销售品种的1/60左右,对药店销售额影响不大。其中有些商品,销售价格已经低于进价,出现“差比价”。但这种现象也属正常,很多商家出于“聚人气”等营销策略的需要,部分商品销售定价低于进价的情况也经常出现,但并不影响总体利润水平。再加之这次调价的多是常规品种,下架会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同时,随着近年来新药批号资源的吃紧,原来药“换个包装就提价”的运作成本已经大大增加,企业不敢轻易放弃已有的批号,而是要继续生产下去。国家发改委近年来的若干次价格调整,都是针对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而不是实际销售价格,只是对流通环节的利润造成“挤压”,影响较大,需要不同级别批发商,以及零售终端间重新协商调整利润分配,对厂家利润影响并不大。“这只不过是需要一个过程,并不会出现某个品规在市场上的消失。”刘可新坦言。

然而,不排除有“降价死”的可能。山东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徐文方教授分析认为,药品也是商品,在当前各项成本都在增加的条件下,药品价格却一直在降,这一趋势的存在,正在使药品价格向其生产流通成本的“临界点”逼近,一旦突破,当企业感到“干不着了”,一些产品“降价死”也在情理之中。

单纯降药价难治看病贵

解决“看病贵”,不应只盯着药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刘本功处长认为,“看病贵”,根源是病人花费大,而不是单纯的药贵。治个感冒花1000多元,听起来好象是药贵,其实根本上还是处方问题。由于费用影响因素包括价格、数量和结构等多方面,在医药体制不分开的情况下,即便药品价格有所下降,但用药数量和结构发生相反变化——以前医生给开3盒,现在改开4盒,费用还是不可能降下来,因此患者也很难感觉到实惠。

“青霉素便宜,可病人用不到,是价格问题吗?使用起来既要担风险,操作起来又麻烦——要一针针地配,而100毫升的左氧氟沙星注射液,50多元一瓶,插上输液管、挂上就行了,医生、护士都高兴,可病人付出的代价可能要比青霉素高十几倍、几十倍。”刘本功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不扭转,百姓对药品降价的实际感受,永远不会明显。

我国80%以上的药品集中在医院,药店等零售环节仅占不到20%的药品销售。问题不在药价上,而在用药的人上。据刘本功介绍,历经27次降价,通过价格调控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依然难有效果。大量支出不在药价上,大药方、滥检查、过度医疗,完全抵消了药品价格下降的空间,这也是国家发改委一次次降价,而老百姓却感受并不明显的根源所在。

刘本功呼吁:“药价降低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对整个医疗费用的过快上涨起到缓解作用,但要真正解决‘看病贵’,还是要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规范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诊疗、服务行为,不然再降价多少次,也不会使老百姓得到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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