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农合实现按病种付费 首批选择30家医院

2011-04-06 19:39 楼主
来源:大河报

从5月1日起,我省参合农民再去医院做阑尾切除等手术时,可以选择“按病种付费”了,也就是“一口价”。这样做的直接好处是,避免了医院再做无谓的检查。

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红霞说,新农合实现按病种付费是我省医改的一部分,首批选择的试点是30家医院,30个病种。省卫生厅的目标是,2012年,按病种付费在全省推开,病种达到60~100个。

黄红霞说,从我省新农合运行数据分析,2003年~2010年农民人均筹资费用从30元上升到230元,但人群住院率从4%上升到8%,次均住院费用从1759元上升到3011元,实际住院补偿比只从25%上升到41%,医药费用的过快上涨大大抵消了新农合筹资总额增长的预期效果。

黄红霞认为,造成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农民就医需求的集中释放,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医疗费用按项目收费造成的诱导过度消费,“解决之道就是采取按病种付费”。

基于这种现状,省卫生厅决定,在我省实施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选择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等30个病种,在全省30家医院开展试点,其中三级公立医院10家,二级公立医院17家,民营医院3家。”黄红霞说,与按项目收费不同,按病种付费属于预付费制,突出特点是“费用包干,超支不补,结余归己”,防止过度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病人负担。为此,省卫生厅对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定价,每个定点医院制定的“一口价”不得高于省卫生厅定价。

据了解,首批30个试点病种大多为常见病,比如阑尾炎、正常分娩、子宫肌瘤、输尿管结石等。

省卫生厅的目标是,2012年,按病种付费在全省推开病种达到60~100个,其另一个目标是,2013年起,全省将逐步由按病种付费过渡到按疾病相关诊断组预付费(DRG)。

名词DRG:

即根据患者性别年龄、诊断、疾病程度、并发症和合并症、是否手术等因素把病人分成600~1000个诊断相关疾病群组,任何疾病都可以明确地归于某一特定的组,不会因为变异而退出路径,可操作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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