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家与杖乡、杖国、杖朝

2009-06-26 11:29 楼主
杖家与杖乡、杖国、杖朝等均为古代的一种尊老礼制。《礼记·王制》:"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七十杖于国,八十杖于朝,九十者,天子欲有问焉,则就其室,以珍从。"

以杖家为五十岁的代称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九:“﹝ 刘钟宛 ﹞国初以秘书院学士抚山东 ,旋晋秩工部侍郎,告归八年,方值杖家之岁。”

以杖乡为六十岁的代称
南朝 梁 沉约 《让仆射表》:“养老杖乡,抑推前典。”后作为六十岁的代称。
南朝 梁 任昉 《答到建安饷杖》诗:“劳君尚齿意,矜此杖乡辰。”
清 袁枚 《随园诗话补遗》卷三:“﹝ 陈长生 ﹞《闻家大人旋里》云:‘去郡定多遮道吏,还山已是杖乡人。’”
唐玄宗 《千秋节宴》诗:“月衔花綬镜,露缀綵丝囊。处处祠四祖,年年宴杖乡。”此处是指六十岁的老人。
以杖国为七十岁的代称

以杖朝为八十岁的代称
唐 韩偓 《乙丑岁九月在萧滩镇书四十字》诗:“若为将朽质,犹拟杖於朝。”后用作八十岁的代称。
清 赵翼 《初用拐杖》诗:“我年届杖朝,卅载林下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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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7 01:21 2楼
尊老爱幼是我华夏民族的优良品德
2009-06-27 09:36 3楼
有的医案在写年龄是用到类似的名词,所以上网查了一下,才知道由来。
所以学中医传统知识很重要。

记得好像是刘渡舟老讲过,他们在学医前,师父要求先学习古文观止。背好多篇。可想见古文化功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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